华丰食品城周边环境整治提升中标结果

华丰食品城周边环境整治提升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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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商务局华丰食品城周边环境整治提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四川荣通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武侯区高升桥路11号
中标(成交)金额4865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货物类:货物名称:栽植香樟。品牌:四川荣通通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规格型号:采购香樟要求:胸径 18.1~20cm,株高、冠 径:高度 4.0~4.5m,冠径 3.5~4.0m 。草绳绕树干和树身涂白。数量:36.00株。 单价:220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吕良琼(评审小组组长)、郑印、郭晓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本项目按定额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7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备案号:(2020)1057号;监督单位:成都市双流区财政局;监督电话:***-********。一、信用融资:1、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可查询“川财采[2018]123号”)。2、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可查询“成财采[2019]17号”)。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1、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2、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没收财产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317号)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职业培训教育网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3、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双流区商务局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淳化街 103 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联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1700 号环球中心 N5 区 2015 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提升 环境整治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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