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财政局2020-财政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财政局2020-财政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财政局2020-财政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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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财政局2020年财政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服务采购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玉林东街16号附4-1栋 | ||
中标(成交)金额 | 550000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财政绩效评价及监督检查 服务范围:对财政局抽取的20个部门开展会计监督暨严肃财经纪律重点检查,包括:阆中市交通运输局、阆中市审计局、阆中市扶贫开发局、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共产党阆中市委员会党校、四川阆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阆中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阆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阆中构溪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阆中市体育运动中心、阆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阆中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阆中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阆中市职工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阆中市柏垭镇人民政府、阆中市人民政府江南街道办事处、阆中市博树回族乡人民政府、四川省阆中东风中学校、阆中市洪山镇朱镇中心学校、阆中市望垭镇卫生院。服务要求:1、合同签订后,第三方机构应在采购人的协助下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评价、检查对象具体管理工作方案(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概况、基本思路、重点关注环节、管理方法、人员安排、工作进度和社会调查方案等内容。工作方案需报采购人审定,并根据采购人的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第三方机构应及时对评价、检查工作组进行业务培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2、第三方机构应对财政局抽取的开展重点绩效评价的25个部门和10个支出项目(政策)的实施单位进行培训。3、工作组开展绩效评价或检查时应制作、填列相关工作底稿。工作组应保证数据来源可靠和取数过程合理合规,工作底稿及证明材料应由被检查单位签字盖章,并由检查工作组负责人审核、签章。4、工作组应按照采购人要求不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对现场评价、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5、评价、检查完成后,工作组应汇总相关数据,分析整理工作情况,结合评价或检查对象实际撰写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应做到内容翔实,数据真实,论证充分,建议明确,底稿及相关佐证材料齐全;问题分析以及对策建议应层次清晰、逻辑清楚;对策建议应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服务标准:1. 对财政局抽取的25个部门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包括:阆中市卫生健康局、阆中市行政审批局、阆中市水务局、阆中市红十字会、中共阆中市委老干部局、阆中市总工会、阆中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阆中市工商业联合会、阆中市商贸物流服务中心、阆中市大数据应用中心、阆中市医疗保障中心、阆中市社会福利院、阆中市工人文化宫、阆中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阆中市公安局(原森林公安局)、阆中市水产局、阆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阆中市抗旱服务中心、阆中市婚姻登记处、阆中市石滩镇人民政府、阆中市洪山镇人民政府、阆中市文成镇人民政府、阆中市石龙中心学校、阆中市柏垭镇小学校、阆中市二龙镇中心卫生院。2. 对11个支出项目(政策)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包括: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中介机构审计费用(审计局)、5个自动监测站运行经费、液体垃圾清运所运行经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资金、残疾人两项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专项扶贫资金(50个卫生室建设资金)、就业维岗补贴、中介机构审计费(财评中心)。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李红艳李建荣(业主代表)怡进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无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采购控制价:700000元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阆中市财政局 | ||
地址: | 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8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阆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阆中市七里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女士 | ||
电话: | ****-*******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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