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辽宁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辽宁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辽宁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0-210000-72672

二、项目名称:辽宁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南区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锦州万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卫东街8甲-28号

中标(成交)金额:576,847.2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北区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锦州市好来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一段实华园2-82号

中标(成交)金额:71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南区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按甲方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 南区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A座 、南三 、南四 、南五 、南六 、南七 、南八 、南九) 。

服务要求:按甲方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 (一)人员要求 1.实行全年全天候服务,企业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设备应保证满足“本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2.企业派驻学校的员工应符合国家用工规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讲究职业道德并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服从中心领导和楼管员的工作安排。 3.与师生接触时态度亲切和蔼、端庄稳重、不卑不亢。在任何情况下不同师生争执、吵架,坚持"优质服务、师生至上"的服务宗旨,为师生提供规范的服务。 (二)工作要求 保洁工作: 保洁人员完成保洁工作不得影响学生正常的生活作息,做到“零干扰服务”,保洁工作时间、频次及服务达到如下要求: 1.楼梯、地面每日拖洗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窗台、楼梯扶手、护栏每日擦试一次;并随时保洁。 2.共用部位窗玻璃每月擦一次,门厅玻璃每日擦一次,防寒门帘每月擦一次,根据现场情况及工作需要,及时清洁。 3.地面、墙面、天棚有印迹、痰迹、灰网等及时处理;若有破损情况,及时报修。 4.楼梯两侧要用抹布擦拭,不能使用拖布清理;理石地面应使用油拖。 5.卫生间(含洗手池、拖布池、大小便池等设施)每日拖洗2次(上、下午各一次),并循环保洁;地面每次湿拖后,要用干拖布擦干,不能积水;保证四壁、门窗的清洁,及时清除小广告和乱写乱画;大小便池、洗手池不得有堵塞现象,保证排水通畅。 6.室外卫生分担区每天清扫一次,发现有杂物或墙体广告等及时清理;台阶、硬覆盖路面等处有杂草等要及时清理。 7.不定期巡视服务区域,发现长流水、长明灯及时关闭;发现漏水、堵塞现象及时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上报楼管员;根据季节要求做好门窗等公共设施的保护、保养、报修、防寒等工作。 8.走廊、卫生间、洗漱间、公共部位的地面及楼梯扶手、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公共设施每天消毒一次。 9.生活垃圾每天上下午分别外运一次,按规定的时间送到指定地点。 10.在楼管员检查确认毕业生房间无学生遗漏贵重物品后,做好毕业生房间的清扫工作,发现遗漏贵重物品,要及时上交,严禁私人留用。 11.按要求做好午间顶岗值班及假期值班,坚守岗位,高标准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夜间值班工作: 夜间值班员要熟悉责任区的建筑布局和入住学生等情况,熟悉消防设备的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熟悉火警、治安等常用报警电话,熟悉监控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

服务时间:按甲方合同约定的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按甲方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 服务工作达到以下质量要求 1.地面:无杂物、无痰迹、无口香糖、无积水、无拖布痕迹等。 2.墙面、天棚:无积尘、无污迹、无印迹、无蛛网等。 3.窗台、门窗及玻璃:干净明亮。 4.楼梯扶手光洁,楼梯台阶正面、立面、侧面洁净,无污渍残迹。 5.卫生间空气通畅、无异味;地面无积水、无污物、无污垢;洗脸池、便池及瓷砖等清洁干净、无污渍;排水畅通;纸篓摆放有序,内部垃圾无外溢,内外壁干净。 6.公共部位采暖、供水、消防等设施无灰尘、污迹;清扫工具摆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 7.生活垃圾每天及时装袋封口,按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垃圾袋不能有破损,造成垃圾外泄现象;垃圾桶内外壁干净。 8.楼外分担区不得有杂物,墙体不得有广告。 9.责任区内无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0.门、窗、玻璃、上下水等设备设施故障报修及时。 11.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突发事件及时处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北区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C99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一)保洁工作 1.包括但不限于公寓门厅、走廊、楼梯、卫生间、洗漱间、地下室等共用区域的墙面、天棚、地面和扶手护栏、门窗及玻璃、灯具、开关插座、卫生及洗漱设施、水电暖设施、消防设施、电梯、公告栏等的卫生保洁。 2.楼内公共区域的通风、消毒及相关记录工作。 3.公寓楼室外卫生分担区的卫生清扫,雨雪过后积水、积雪及时清扫。 4.楼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规定时间外运到指定地点。 5.楼内水、电、暖、家具、门窗、土建等维修的配合工作。 6.工作日的午餐时间及休息日和节假日与楼管员的替班工作。 (二)夜间值班员工作 1.每天按时开关楼门及寝室送电、断电工作。 2.对楼内安全、设施的巡视工作。 3.来访人员及晚归学生的记录工作。 4.值班员其它日常收发、记录等工作。 (三)阶段性重点工作 1.配合公寓中心及楼管员做好送毕业生和迎新生的接待工作。 2.毕业生房间的清理工作(每年一次)。 3.新生房间的卫生清扫及门窗等擦拭工作(每年一次)。 4.夜间值班人员在学生考研阶段楼门延时关闭工作。 (四)其他工作 1.公寓节水、节电、防寒等配合工作。 2.协助职能部门做好车辆停放管理工作;配合职能部门对学生寝室卫生、消防安全等工作检查及学生行为的引导、监督、管理;配合楼管员做好门禁管理及来访接待等工作。 3.完成突发事件处置及公寓中心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4.发生疫情等重大事件时的防控相关工作。

服务要求:(一)人员要求 1.实行全年全天候服务,企业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设备应保证满足“本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 2.企业派驻学校的员工应符合国家用工规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讲究职业道德并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服从中心领导和楼管员的工作安排。 3.与师生接触时态度亲切和蔼、端庄稳重、不卑不亢。在任何情况下不同师生争执、吵架,坚持"优质服务、师生至上"的服务宗旨,为师生提供规范的服务。 (二)工作要求 保洁工作: 保洁人员完成保洁工作不得影响学生正常的生活作息,做到“零干扰服务”,保洁工作时间、频次及服务达到如下要求: 1.楼梯、地面每日拖洗2次(上午、下午各一次),窗台、楼梯扶手、护栏每日擦试一次;并随时保洁。 2.共用部位窗玻璃每月擦一次,门厅玻璃每日擦一次,防寒门帘每月擦一次,根据现场情况及工作需要,及时清洁。 3.地面、墙面、天棚有印迹、痰迹、灰网等及时处理;若有破损情况,及时报修。 4.楼梯两侧要用抹布擦拭,不能使用拖布清理;理石地面应使用油拖。 5.卫生间(含洗手池、拖布池、大小便池等设施)每日拖洗2次(上、下午各一次),并循环保洁;地面每次湿拖后,要用干拖布擦干,不能积水;保证四壁、门窗的清洁,及时清除小广告和乱写乱画;大小便池、洗手池不得有堵塞现象,保证排水通畅。 6.室外卫生分担区每天清扫一次,发现有杂物或墙体广告等及时清理;台阶、硬覆盖路面等处有杂草等要及时清理。 7.不定期巡视服务区域,发现长流水、长明灯及时关闭;发现漏水、堵塞现象及时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上报楼管员;根据季节要求做好门窗等公共设施的保护、保养、报修、防寒等工作。 8.走廊、卫生间、洗漱间、公共部位的地面及楼梯扶手、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公共设施每天消毒一次。 9.生活垃圾每天上下午分别外运一次,按规定的时间送到指定地点。 10.在楼管员检查确认毕业生房间无学生遗漏贵重物品后,做好毕业生房间的清扫工作,发现遗漏贵重物品,要及时上交,严禁私人留用。 11.按要求做好午间顶岗值班及假期值班,坚守岗位,高标准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夜间值班工作: 夜间值班员要熟悉责任区的建筑布局和入住学生等情况,熟悉消防设备的设置位置及使用方法,熟悉火警、治安等常用报警电话,熟悉监控器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发现问题能及时有效处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服务标准:1.地面:无杂物、无痰迹、无口香糖、无积水、无拖布痕迹等。 2.墙面、天棚:无积尘、无污迹、无印迹、无蛛网等。 3.窗台、门窗及玻璃:干净明亮。 4.楼梯扶手光洁,楼梯台阶正面、立面、侧面洁净,无污渍残迹。 5.卫生间空气通畅、无异味;地面无积水、无污物、无污垢;洗脸池、便池及瓷砖等清洁干净、无污渍;排水畅通;纸篓摆放有序,内部垃圾无外溢,内外壁干净。 6.公共部位采暖、供水、消防等设施无灰尘、污迹;清扫工具摆放整齐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 7.生活垃圾每天及时装袋封口,按时清运到指定地点;垃圾袋不能有破损,造成垃圾外泄现象;垃圾桶内外壁干净。 8.楼外分担区不得有杂物,墙体不得有广告。 9.责任区内无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0.门、窗、玻璃、上下水等设备设施故障报修及时。 11.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突发事件及时处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悦、郭宁、曾月、杨冬梅、李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南区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国家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8,652.7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北区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国家改革委员会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与采购人签订的采购代理委托合同中约定,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72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工业大学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锦州百众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22-57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十、附件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南区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锦州万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ff32ad95-77cc" target="_blank">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北区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锦州市好来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ff32ad95-77cc" target="_blank">中小企业.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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