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0049-1 采购人(全称):宁乡市玉潭街道办事处(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建湘劳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玉潭2020年蓝天碧水保卫战工作设备租赁和劳务等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004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玉潭2020年蓝天碧水保卫战工作设备租赁和劳务等服务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见附件 | 项 | 1 | 101525 | 2 | 玉潭2020年蓝天碧水保卫战工作设备租赁和劳务等服务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见附件 | 项 | 1 | 101525 | 3 | 玉潭2020年蓝天碧水保卫战工作设备租赁和劳务等服务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见附件 | 项 | 1 | 101525 | 4 | 玉潭2020年蓝天碧水保卫战工作设备租赁和劳务等服务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见附件 | 平方米 | 1 | 101525 | 合计金额小写: 4061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肆拾万零陆仟壹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总价 | 1 | 计时工 | 工日 | 240 | 500 | 120000 | 2 | 新型环保车(金刚车) | 台班 | 1420 | 20 | 28400 | 3 | 疏通清洗吸污车 | 台班 | 1430 | 40 | 57200 | 4 | 拖拉机 | 台班 | 470 | 30 | 14100 | 5 | 平板拖车运输机械设备费 | 台班 | 880 | 20 | 17600 | 6 | 120型挖机 | 台班 | 1430 | 10 | 14300 | 7 | 230型挖机 | 台班 | 1450 | 10 | 14500 | 8 | 草皮 | 平方米 | 24 | 3000 | 72000 | 9 | 硬化地面 | 平方米 | 68 | 1000 | 68000 |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肆拾万零陆仟壹佰元整 | (小写):406100元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0-29 ——2021-10-28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玉潭街道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项目为玉潭蓝天保卫战、除臭剿劣工作设备租赁和劳务等服务项目,主要是对宁乡市玉潭街道蓝天碧水保卫中需要的疏通清洗吸污车、挖机等设备的租赁和聘请劳务采购。内容为辖区内非物业小区下水道疏浚及化粪池清理;朝阳溪上游砍青除杂、河道清淤;小微水体整治;辖区内黑臭水体整治;裸露地块(菜土)覆绿或硬化;环保网格化巡查问题处理等工作。 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各自情况等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设备的保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人员安全、人员保险、税金、利润、管理、备品备件等所有费用。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凡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考虑。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061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甲方每(季度)按实际用工量,向乙方指定账户进行付款,该期为履约验收期4.2收款账户: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年支行(长沙建湘劳务有限公司:****************4)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非物业小区下水道疏浚及化粪池清理: 经摸底或接投诉后,对辖区内由街道负责的非物业小区或者居民自建房公共区域的下水道进行疏浚及化粪池清理。做到处理及时、疏通及时等,清理的垃圾垃圾倒入指定倾倒点或附近密闭式清洁站内。遇有重大活动和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时,必须在时限内完成。 2、朝阳溪上游砍青除杂、河道清淤标准: 全面清理朝阳溪上游河道两侧杂草、树木和河道内淤泥等。做到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淤泥清理到位等。在可视范围内,不能出现暴露垃圾和污物。运输清除的垃圾倒入指定倾倒点或附近密闭式清洁站内。遇有重大活动和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时,必须在时限内完成。 3、辖区内黑臭水体整治标准 对辖区内由街道负责的黑臭水体进行整治,含吸污、清理黑臭淤泥,采取掩埋或安装地下排污管纳入市政排污系统等方式消除黑臭水体。 4、裸露地块(菜土)覆绿或硬化标准 对辖区内由街道负责的大型裸露地块或违规菜地采取平整、种植草皮的方式覆绿或者硬化,同时遇有重大活动和上级领导视察、检查时配合对清理完非法堆物或垃圾堆物地块进行平整、种植草皮或硬化等,达到地块平整美观、绿草长势良好。 5、验收标准 辖区内消除黑臭水体达到上级要求,公共下水道通畅和化粪池清理符合要求,裸露地块平整美观、绿草长势良好等。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对乙方进行阶段和总体验收(详细验收表格式见附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向乙方交代作业内容,对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现场安全及进度监督,发现违规违章作业时,可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缴纳相应违约金。 3、甲方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款项。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需指定具有国家法律规定相关资质的专人负责本项目,并负责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且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国家规定的人身安全和意外保险,做到安全作业,文明作业。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关于劳务用工的管理制度,未经采购方允许所有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发布、录制现场相关工作图片。 3、乙方应按质按量完成合同内的工作任务,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标准的,需进行返工重作,直到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返工重作费用。 4、乙方必须做到安全作业,文明作业,乙方作业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乙方自身或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在施工中须服从甲方监督。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7.违约责任1、合同期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或者责令整改,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接到甲方的通知未按时到场的; (2)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质量事故隐患且不及时整改; (3)乙方完成的工作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2、乙方不按要求完成施工或者达不到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另请他人代为完成,所需报酬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报酬中扣除。 3、乙方因不履行相应义务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4、甲方在对乙方进行现场安全及进度监督时,若发现乙方违规违章作业,乙方应当按本合同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发生严重违规违章作业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正式签订日起,自动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1 根据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现代服务业企业注册登记及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函(2016)73号)文件精神要求,成交人需提供当地税务部门开具的发票,该项目所有税费在宁乡缴纳。 2 质保和售后要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成交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提交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否则,响应无效,取消中标资格。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须考虑本项目的实施费用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供应商在谈判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玉潭街道办事处 | 地址: | 玉潭街道塘湾社区豪德壹公馆1210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