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职业学校会计基本技能实训室及会计信息化实训云平台建设中标结果
第三职业学校会计基本技能实训室及会计信息化实训云平台建设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Z-GB********0114
二、项目名称:永嘉县第三职业学校会计基本技能实训室及会计信息化实训云平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365000(元) | 杭州妙道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路137号三楼170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永嘉县第三职业学校会计基本技能实训室及会计信息化实训云平台建设 | 会计基本技能实训室及会计信息化实训云平台建设 | 见附件 | 1 | 365000 | 见附件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朝旭, 谢伟建,徐轰轰,金学亮,周孙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嘉县第三职业学校
地 址:永嘉瓯北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 576-76012
质疑联系方式:158*****6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永嘉县市招投标中心
地 址:永嘉县上塘镇建设大厦302室政府采购科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叶丫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永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嘉县财政局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胡科长
监督投诉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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