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青山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建设设备中标结果
大青山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建设设备中标结果
呼和浩特市大青山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建设项目设备评标结果公告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新城区林业局的委托,于2012年11月9日就呼和浩特市大青山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二期建设项目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第一标段:森林火险监测系统
中标人:陕西大道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78.0112万元
第二标段:森林火险扑救系统
中标人:内蒙古华祺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1.4865万元
第三标段:森林防火专用车辆
中标人:呼和浩特市巨鼎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金额:190.96万元
招标公告时间:2012年10月15日-2012年11月6日
结果公告时间:2012年11月13日-11月21日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第一标段:
外聘评委:段炯、柳锎、赵春霖、杨雪峰
采购单位代表:杨晓军
督察:张计标
第二标段:
外聘评委:王学刚、朱明义、曹渭芳、杨雪峰
采购单位代表:杨晓军
督察:张计标
第三标段:
外聘评委:金丽源、陈林义、何复瑞、杨雪峰
采购单位代表:杨晓军
督察:张计标
投诉与质疑
1、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管理科投诉。
2、质疑及投诉电话:
2.1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2.2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为了使您的质疑或投诉得以答复,您递交的质疑或投诉书请务必提供以下信息和内容:
3.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3.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3.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3.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质疑或投诉书不按以上要求提供准确的信息,将有会被视为无效投诉的可能。对无效投诉,本公司恕不予答复和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26号万达广场B座写字楼2401室 邮编:010010
联系人:韩志红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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