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物联网应用工程监理中标结果
电梯物联网应用工程监理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福州网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HK[GK]*******的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电梯物联网应用工程监理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204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 对本项目的实施阶段、验收阶段以及质量保证期实行全过程监理服务,实现监理工作“控制、管理、协调”的目标。 | 满足甲方技术和服务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即为开始实施项目监理服务,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 按照福建省、福州市有关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管理规范。 | 19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拾玖万元整元(¥19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即为开始实施项目监理服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9楼;
4.3交付条件: 按合同约定为准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为保障福州市电梯物联网应用工程项目整体顺利实施,对该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实行全过程监理。本项目的监理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项目的开发范围、进度、成本、质量风险、文件控制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和管理。做好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为甲方提供技术、商务和法务等方面的咨询服务,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甲方提出合理化的改进建议,实现监理工作“控制、管理、协调”的目标。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乙方按照福建省、福州市有关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管理规范,按时间进度要求,对福州市电梯物联网应用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完成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各项任务,定期向甲方提交监理记录,及时提交工作成果和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符合项目竣工验收要求,并配合甲方完成整个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提供正规发票,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全部金额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0.1 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 7 条约定,应当 按每日千分之一的合同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10.2 如果 乙 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应当 按每日千分之一的合同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本项目合同金额为含税价。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贰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乙方: | 福州网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东部办公区8号楼8,9层 | 住所: | 福州市五一北路榕城商贸中心7层08区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邱闽忠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94 |
签订地点: 福州市
签订日期:2020年11月27日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