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Ⅰ标段施工中标结果
瓮安县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Ⅰ标段施工中标结果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瓮安县2012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Ⅰ标段施工投标
招 标 人
瓮安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机构
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12年11月13日
开标地点
贵州建工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明市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1: 12.40 技术分2: 14.30 技术分3:13.60 技术分4:12.80
技术分5:6.80 商务分:81.19
总分: 93.17 项目经理: 林友碧 报价:*******.70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正邦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技术分1:9.90 技术分2:12.80 技术分3:9.30 技术分4:8.20
技术分5:6.30 商务分:82.27
总分: 91.40 项目经理:茹红梅 报价: *******.68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兴义市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技术分1:8.00 技术分2: 9.60 技术分3:8.80 技术分4: 5.30
技术分5:5.10 商务分:81.47
总分: 88.84 项目经理: 钟宇 报价: *******.89元
公示期
2012年11月14日至 2012年11月16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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