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机扫车辆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机扫车辆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机扫车辆采购采购结果公告 |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机扫车辆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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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包采公〔2020〕10974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 QSCG2020-Z020-H011 | ||||||||||||
评审日期: | 2020年11月23日 | ||||||||||||
公示日期: | 2020年11月30日 | ||||||||||||
公示期限: | 1个工作日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1、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企业2、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为“有效”状态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开标时必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行贿案件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有行贿记录或未出具查询结果的视为无效投标,将予以拒绝;4、截至开标之日,经“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评标委员会以评审现场查询记录为准;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 | ||||||||||||
采购人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中心集镇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 ||||||||||||
采购人联系人: | 方瑞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包头市青山区建设路189号 | ||||||||||||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
项目负责人: | 刘婷煜 |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采购文件: | A包采购文件:*******&MD5=5d225652cf92b78dce839a95f1f1b91d" target="_blank">QSCG2020-Z020-H011_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机扫车辆采购_A.BTZB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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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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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成员: | 方瑞,郭加,刘长海,刘全宝,王选明,方瑞 | ||||||||||||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 |||||||||||||
包头市青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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