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化物证管理系统(一)办案区物证中心中标结果

智能化物证管理系统(一)办案区物证中心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英山县公安局智能化物证管理系统(一)办案区物证中心采购项目


英山县公安局智能化物证管理系统(一)办案区物证中心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登记编码:YSCG-********-***

英山县公安局智能化物证管理系统(一)办案区物证中心采购项目经英山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20】1767号批准下达采购计划,采购预算为83万元,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该项目于2020年11月26日完成评审,采购人于2020年11月27收到评审报告,于2020年11月27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了中标(成交)人。现将该项目英山县公安局智能化物证管理系统(一)办案区物证中心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中标(成交)结果

1、中标(成交)人名称:武汉北大高科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中标(成交)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野芷湖西路创意天地10栋1307室

3、中标(成交)金额:822000.00元。

4、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安装完成并调试合格

5、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内容: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系统、电子案卷管理系统、涉案财物管理系统等及相关配套设备。

二、评审专家名单

本评审组织有3人组成,为吕波、陈全国、宋险峰。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四、询问与质疑、投诉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质疑,但应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5、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五、本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英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英山县公安局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毕升大道

联系人:袁勇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莲花路18号

联系人:邹丽娜电话 : ****-*******

3.英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英山县政府采购采购办公室

地址:英山县财政局办公楼三楼(温泉镇毕升大道西侧)

电话:****-*******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英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英山县温泉镇一里沙路

联系人:赵泉 电话:134*****121

采购人:英山县公安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标签: 物证 办案 物证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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