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信息发布系统及远程医学服务管理系统中标结果

门诊信息发布系统及远程医学服务管理系统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信息发布系统及远程医学服务管理系统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信息发布系统及远程医学服务管理系统采购
采购项目编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行政区域市本级
公告发布时间2020-11-27
采购人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成都市青龙街82号。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联系人:艾女士、李先生。联系方式:***-************************-****、8805。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项目联系人:艾女士、李先生。联系方式:***-************************-****、8805。
项目包个数2
采购结果总金额第1包:179500元。
定标日期2020-11-26
各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以及报价第1包:中标供应商:四川久点玖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街道方营路89号1栋1单元20楼23号。中标金额:179500元。主要成交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门诊信息发布系统,显示屏(捷联电子 86X2),云平台(捷联电子CMS)等;服务范围: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服务要求:支持通过 U 盘直接播放图片、视频;同时支持外部内容拷入终端。工作时长:满足 7*24 小时无间断开机,保证长时间工作环境中稳定运行等;服务时间:交货期:合同签订时间为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日内,合同签订生效后,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的前提下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服务标准: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接到中标人出具完整的付款凭证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的合同款。项目整体验收完成后,招标人接到中标人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5%的合同款。 剩余5%的合同款待质保期满后支付(不计利息)等。第2包: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废标。
各包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时间为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0日内,合同签订生效后,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的前提下1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魏琪(评标委员会组长)、毛移峰、彭哲、王峻峰、杜军(采购人代表)。
评审情况附件********145730_80f764f391764fd586cff7fed65776a1_%E5%85%AC%E5%91%8A%E7%89%88%E6%88%90%E9%83%BD%E5%B8%82%E7%AC%AC%E4%B8%89%E4%BA%BA%E6%B0%91%E5%8C%BB%E9%99%A2%E9%97%A8%E8%AF%8A%E4%BF%A1%E6%81%AF%E5%8F%91%E5%B8%83%E7%B3%BB%E7%BB%9F%E5%8F%8A%E8%BF%9C%E7%A8%8B%E5%8C%BB%E5%AD%A6%E6%9C%8D%E5%8A%A1%E7%AE%A1%E7%90%86%E7%B3%BB%E7%BB%9F%E9%87%87%E8%B4%AD.pdf" target="_blank">公告版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信息发布系统及远程医学服务管理系统采购.pdf
********145737_98f3ff81f20341a********b38bd6ccd_%E8%AF%84%E5%AE%A1%E6%83%85%E5%86%B5.pdf" target="_blank">评审情况.pdf
备注1、采购计划号:(2020)3285号;采购品目:C020103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2、监督单位:成都市财政局;监督电话:***-********。3、为规范政府采购活动,推进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严禁供应商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4、本项目可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5、申请政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202.61.88.41:9009/static/login/login.html。6、申请蓉采贷具体相关流程请查看http://cdcz.chengdu.gov.cn/zfcg/gpLoan。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8、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参照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可以根据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本项目确定供应商经营活动中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8、请中标单位在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9、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本公告一切内容以法定信息发布媒体为准

标签: 服务管理系统 医学 远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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