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旗山城市公益性陵园建设项目(一期)成套墓碑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邵武市旗山城市公益性陵园建设项目(一期)成套墓碑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名称:邵武市旗山城市公益性陵园建设项目(一期)成套墓碑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延[2020]招016号
受邵武市旗山城市陵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就邵武市旗山城市公益性陵园建设项目(一期)成套墓碑及配套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闽建信延[2020]招016号
2、招标货物名称及简要技术要求:
招标货物及配套服务一览表
序号 | 墓穴类型 | 成套墓碑规格、尺寸参数及相关配套服务要求 | 墓碑材质及颜色 | 数量 | 限制性单价 (含配套服务相关费用) | 限制性合价(含配套服务相关费用) |
1 | 草坪葬 | 具体以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与 “墓碑设计施工图”规定为准 | 花岗岩河北黑 | 347套 | 1450元 | 503150元 |
2 | 独立葬 (穴型1) | 花岗岩河北黑 | 873套 | 3000元 | ||
3 | 独立葬 (穴型2) | 花岗岩河北黑 | 873套 | 2200元 | ||
4 | 合葬 | 花岗岩河北黑 | 2982套 | 3660元 (含二次落葬费) | ||
5 | 花葬 | 花岗岩河北黑 | 60套 | 600元 (固定报价) | 36000元 (固定报价) | |
6 | 节地葬 | 花岗岩河北黑 | 1236套 | 1400元 | ||
7 | 树葬 | 花岗岩河北黑 | 2000套 | 700元 (固定报价) | (固定报价) | |
最高限价 | ||||||
备注: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视为已包含但不限于成套墓碑材料费、配套落葬及相关服务费。其中成套墓碑材料费包含但不限于:墓碑石材材料费、加工费、运输及装卸费、材料检验检测费及相关税费等;配套落葬及相关服务费包含但不限于:墓碑刻字费、配合骨灰下葬费、现场安装及施工措施费、卫生清理费及相关税费等(不含影雕照片费,影雕照片费根据实际需要由丧属根据市场价另行支付)。 2、成套墓碑石材质量要求:①材质为A级板,材料性能必须满足或优于《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GB/T 18601-2001)标准;石材的规格尺寸、平面度、角度、外观质量均为优等品;板材外观无明显缺陷,正面外观为先光面后火烧水洗防护漆面处理,并不允许出现坑窝、缺棱、缺角、裂缝、色斑、色线等缺陷,所供应的石材应严格按照本项目“墓碑设计施工图”要求的尺寸、批次供货。②板材的规格尺寸允许偏差±2mm、平面度允许极限公差±2mm、角度允许极限公差±1mm,外观质量的技术指标均需达到JC 205—92的优等品标准;各项指标必须满足或优于《天然饰面石材实验方法》(GB/9966-2010),体积密度(G/cm3)≥2.25,吸水率%≤0.60,干燥压缩强度Mpa≥100.0,干燥弯曲强度、水饱和弯曲强度Mpa≥8.0;放射性为A级。 3、招标货物及配套服务一览表中货物数量均为暂定量,实际供货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 4、招标货物及配套服务一览表中花葬及树葬的限制性单价及合价为固定报价,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花葬及树葬投标报价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固定报价进行报价,投标人花葬及树葬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固定报价的,其投标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5、本项目成套墓碑及配合落葬服务等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合同年限暂定五年。中标供应商须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供货,供货次数及供货数量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通知为准,并由招标人指定供货区域,供货双方应就供货数量、货物质量交接清楚;招标人提前30天通知中标人须供货类型、数量,并在规定时间下达供货指令,中标人须在接到招标人发出供货指令3日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并按招标人要求时限完成落葬配合相关服务工作;因中标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未按招标人要求时限供货及完成落葬配合服务工作的按违约处理,每延迟一天计违约金1000元(违约金由招标人在每季度支付合同款时相应扣除);另如因此造成丧属提出赔偿要求或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一切所涉及的经济及法律相应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6、中标供应商须严格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墓碑设计施工图中的规格尺寸、石材材质、产地及颜色要求进行供货并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配合落葬服务。招标人将对每批次供货货物进行随机抽样核验,对于核验不合格的,整批次货物不予接收。如果出现连续两次核验不合格,终止合同,没收中标人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因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独自承担; 7、付款方式:原则上以季度为单位进行合同价款的结算,供货使用数量以该季度经招标人现场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使用数量为准,货物单价以中标单价为准(中标价即为签约合同价,五年合同期内中标价格不因任何因素调整)。质量保证金按每笔货款总额的5%预留,两年质保期(成套墓碑安装完毕并完成配合落葬相关服务后24个月)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退还;若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没收质量保证金。 8、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于中标公示期届满后七日内签订采购合同前,缴纳50万元人民币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转账或电汇);未按要求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合同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或合同执行完成后无息退还给中标人。 9、投标人的分项报价超过《招标货物及配套服务一览表》中分项限制性单价或者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其投标将被做为无效投标处理。 10、样品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样品:“河北黑”光面花岗岩,规格为300mm*300mm*30mm的石材小样一块。 样品提供注意事项: ①样品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上午9:00时前送至开标地点并进行样品签到手续,未提供样品或样品提供不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②应在石材样品上标明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投标人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标签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③定标后,中标候选人的样品须由招标人封存保留(费用由中标候选人自行承担)作为验收样本;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本项目招标活动结束后退还予各投标人。 ④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作为本次评审依据之一。若本次招标需复议,评标委员会对样品不作再次评审。 |
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14日08时00分00秒至2020年10月19日23时59分59秒(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登录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wsggzy.cn)购买并下载标书。
4、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元,投标分项单价超过“招标货物及配套服务一览表”中限制性单价或投标总价超过限制性总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5、投标方资格要求:
5.1 凡具备生产加工成套墓碑能力,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相关配套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2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4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3条、第4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5投标代表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授权书)。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8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5.9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
6、评标方式: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5日09时00分, 提交网址为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wsggzy.cn)。本招标项目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7.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指定网址后必须在开标当日00:00:00--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记名方式用报名号登录,记名方式用注册账号登录)登录交易平台或海迈电子标书软件完成开标签到操作。在开标时间到后的60 分钟之内,投标人务必要用注册账号登录交易平台或海迈电子标书软件,运用“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如投标人不熟悉在线操作,可选择携带签到凭证、“投标文件固化”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到现场进行签到和解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
注:如遇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8、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5日(北京时间)上午09 时00分整。
9、开标地点: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邵武市熙春路电信大厦三楼)。
1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投标人从所在地企业基本账号银行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保证金到帐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五十四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2、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会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ggzyfw.fujian.gov.cn/)和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wsggzy.cn)通知,请投标方关注。
13、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邵武市旗山城市陵园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地址:邵武市月山关
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158*****964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南福路22号亿发建材市场17幢06号六层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9*****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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