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大洋垃圾压缩站室外总体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涵江区大洋垃圾压缩站室外总体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涵江区大洋垃圾压缩站室外总体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大洋垃圾压缩站室外总体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 招标。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涵江区;1.2工程建设规模:约32万元 ;
1.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设计施工图为准(不列入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1.4工期要求:20日历天;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2.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5只有被邀请到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以收到招标人另外发出的邀请函为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人自2020年11月16日起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3.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20年11月16日起至2020年11月25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法定假日除外),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开标完成后,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一周内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6日 09:30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评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电话:138*****520;联系人:孔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80*****677;联系人:小林。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11月14日
涵江区大洋垃圾压缩站室外总体工程中标侯选人公示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涵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对涵江区大洋垃圾压缩站室外总体工程进行招标,并于2020年11月26日 09:30时开标、评标。经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莆田市海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为279785元)。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29日 )。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
涵江区大洋垃圾压缩站室外总体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涵江区大洋垃圾压缩站室外总体工程招标,该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2020年11月26日开标,2020年11月26日评标。
中标人名称: 莆田市海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279785元
项目负责人: 曾晓林
工期:20日历天
项目质量:合格
公示期: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10日
异议提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监督单位提出。
招 标 人:莆田市涵江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监督单位:莆田市涵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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