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防维保服务招标公告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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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防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防维保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LHFW2020-220 2.项目名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消防维保服务 3.预算金额:721798.60元,最高限价:721798.60元 4.采购需求: 对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面积107173m2每年至少一次消防设施检测;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五号楼进行消防设施维保(消防设施维保面积为28612m2),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的维护保养; (2)消火栓系统及其成套装置的维护保养; (3)自动喷淋系统及其成套装置的维护保养; (4)排烟、消防泵房及其成套装置的维护保养; (5)档案室、高低压配电室等气体灭火系统及其成套装置的维护保养; (6)消防广播系统及其成套装置的维护保养; (7)消防电梯迫降及其成套装置的维护保养; (8)防电源切断及其成套装置的维护保养; (9)防火门系统及其成套装置的维护保养; (10)消防水炮系统及其成员装置的维护保养; (11)防火卷帘系统及其成套装置的维护保养; (12)消防值班室24小时派员值班; (13)机关院内消防安全巡逻及应急处置; (14)其他消防规范要求的所有服务范围。 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6.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7.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发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登记企业信息;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后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之日】;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时间:2020年12月1日至2020年12月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2: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楼1308X 方式: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现场购买。 售价:3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37号银丰商务A座13楼1301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路28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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