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水头镇、诗山镇、梅山镇新华书店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中标结果公告

南安市水头镇、诗山镇、梅山镇新华书店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的中标结果公告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JFQZ********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上海中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安市水头镇、诗山镇、梅山镇新华书店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安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安分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估算,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安市水头镇、诗山镇、梅山镇;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按2200元/㎡执行,具体以结算审核单位确认的施工面积为准,暂定99万元为投标报价依据。(水头镇新华书店面积约200㎡,诗山镇新华书店面积约150㎡,梅山镇新华书店面积约100㎡);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新华书店卖场的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包含装饰装修、水暖电、空调、书架、收银台、监控、数字智能化、消防、软装、外立面等各部分的设计与施工。: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2.5.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发包人要求,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不低于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正式在岗职工。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设计的,允许由具有施工、设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4 4.2定标方法: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0年11月04日至2020年11月0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丰泽区东海街道北星社区海星小区21幢1603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受邀请单位介绍信及指派前来购买标书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核实)。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11月24日09时30分00秒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8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5日09时30分00秒,地点为泉州丰泽区东海街道北星社区海星小区21幢1603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到场登记。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总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并提供上述复印件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与项目总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88.3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9.发布媒介

本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安分公司

地 址:南安市成功街新华大厦新华书店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056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泉州丰泽区东海街道北星社区海星小区21幢1603室,邮编:362000

电 话:138*****193,传真:/

联系人:曾先生

监督机构名称: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安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新华大厦新华书店

电话:********0567



南安市水头镇、诗山镇、梅山镇新华书店装修工程

设计施工一体化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南安市水头镇、诗山镇、梅山镇新华书店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编号:FJJFQZ********),做出以下补充通知:

一、原招标文件:

“3.9.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设计的,允许由具有施工、设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现修改为:

“3.9.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设计的,允许由具有施工、设计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邀请单位: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更改为:“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三、原招标文件:“开标地点:泉州丰泽区东海街道北星社区海星小区21幢1603室”。现修改为:“开标地点:南安市成功街新华大厦新华书店五楼会议室”。

本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本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安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0年11月09日



南安市水头镇、诗山镇、梅山镇新华书店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FJJFQZ********

南安市水头镇、诗山镇、梅山镇新华书店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于2020年11月25日在南安市成功街新华大厦新华书店五楼会议室开标,已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毕,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中福建筑设计院

有限公司

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包价(万元)

99.5万元

99.9万元

99.9万元

项目负责人姓名

王灏

林林

吕晟

证书名称

壹级建筑师

壹级建筑师

壹级建筑师

证书编号

********9

********2

********0

资格能力条件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设计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设计甲级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设计甲级

质量目标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发包人要求,能顺利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

总工期60个日历天

拟中标人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2、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备注

/

/

/

/

/

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桂生、黄浩然、洪彩凉。

5、公示时间: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1月30日。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安分公司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新华大厦新华书店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话:********056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泉州丰泽区东海街道北星社区海星小区21幢1603室,邮编:362000

电 话:138*****193

联系人:曾先生

监督机构名称: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安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新华大厦新华书店

电话:********0567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南安市水头镇、诗山镇、梅山镇新华书店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FJJFQZ********

南安市水头镇、诗山镇、梅山镇新华书店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于2020年11月25日在南安市成功街新华大厦新华书店五楼会议室开标,并于2020年11月25日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已满,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1、中标人名称及中标价

中标人名称

中标价

福建省建筑轻纺设计院有限公司

99.5万元

2、否决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及原因:

投标人名称

评审结果

原因

依据

备注

/

/

/

/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桂生、黄浩然、洪彩凉

4、公示时间:2020年12月01日至2020年12月11日

5、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安分公司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新华大厦新华书店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话:********056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泉州丰泽区东海街道北星社区海星小区21幢1603室,邮编:362000

电 话:138*****193

联系人:曾先生

监督机构名称:福建新华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安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地址:南安市成功街新华大厦新华书店

电话:********0567


标签: 一体化 设计施工 装修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福建建发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