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公安局办案区升级、案管中心、物证中心及体检中心智能改造项目-智能设备及系统采购安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泾县公安局办案区升级、案管中心、物证中心及体检中心智能改造项目-智能设备及系统采购安装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X-CG-CS-*******
二、项目名称:泾县公安局办案区升级、案管中心、物证中心及体检中心智能改造项目-智能设备及系统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300号6层601、602室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智能物证柜(涉案财物双面交接嵌入式软件)、智能物证柜(涉案财物智能管理嵌入式软件) 品牌:威灿智能、威灿智能 规格型号:主柜HTP-GTWZS-1001(副柜:HTP-GTWZS-1002)、主柜HTP-GTWZD-1001(副柜:HTP-GTWZD-1002) 数量:主柜1个(副柜1个)、主柜2个(副柜3个) 单价:78000元、副柜36000元;13000元、副柜1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徐猛、陆晓燕、史嵘、吴昌军、张立新(采购人评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28789.6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泾县公安局、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路2号、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联系电话:139*****678、152*****515。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泾县财政局(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西路)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县公安局
地址:泾县泾川镇谢园路2号
联系方式:139*****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方式:152*****5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杨彪
十、附件
1、招标文件:****************2.doc">CS005招标文件.doc
2、主要标的信息:****************6.pdf">主要成交标的.pdf
****************4.pdf">二次报价.pdf
泾县公安局
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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