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青龙河等7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中标结果
小青龙河等7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中标结果
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明晰河湖管理职责,保护河湖生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的通知》(川水函〔2018〕578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9〕853号)、《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20〕250号)和内江市总河(库)长办公室《关于加快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函》(内总河<库>长办发〔2019〕32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小青龙河等7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小青龙河:小青龙河东兴区段(含高新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 59.17km。上游起点里程桩号 k59+172,坐标东经 105°11"6.658"、北纬 29°50"26.994";下游终点里程桩号 k0,坐标东经 105°5"36.577"、北纬 29°33"14.496"。 (二)逆水溪:逆水溪东兴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 31.44km。上游起点里程桩号 k23,坐标东经 105°10"48.260"、北纬 29°28"22.701";下游终点里程桩号 k0,坐标东经 105°5"10.035"、北纬 29°30"48.624"。 (三)马鞍河:马鞍河东兴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 12.01km。上游起点里程桩号 k12,坐标东经 105°17"33.244"、北纬 29°33"17.676";下游终点里程桩号 k0,坐标东经 105°13"56.010"、北纬 29°35"4.048"。 (四)亭溪:亭溪东兴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 25.95km。上游起点里程桩号 k25,坐标东经 105°3"43.017"、北纬 29°44"2.997";下游终点里程桩号 k0,坐标东经 105°0"12.909"、北纬 29°39"53.443"。 (五)团龙溪:团龙溪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 22.40km。上游起点里程桩号 k22+399,坐标东经 105°13"10.364"、北纬 29°49"5.078";下游终点里程桩号 k0,坐标东经 105°10"22.658"、北纬 29°42"6.008"。 (六)三江河:三江河东兴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 1.30km。上游起点里程桩号 k25,坐标东经 105°5"47.090"、北纬 29°26"45.207";下游终点里程桩号 k24,坐标东经 105°5"30.688"、北纬 29°26"45.333"。 (七)小清流河:小清流河东兴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 11.35km。上游起点里程桩号 k11,坐标东经 105°24"36.705"、北纬 29°43"29.723";下游终点里程桩号 k0,坐标东经 105°22"46.693"、北纬 29°40"16.286"。 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原则 (一)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二)无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满足该河道防洪标准的设计洪水位(或历史最高洪水位)与山丘体交线之间的水域、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等。 (三)城镇段管理范围:城区和重点场镇河段管理范围按20年一遇洪水位划定,其他河段按10年一遇洪水位划定。 三、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以下行为 (一)禁止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二)禁止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提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三)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工程建设方案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四、管理范围划定的其他事宜 以上小青龙河等七条河流(河段)的河道划界确权有关事项或问题,可向内江市东兴区水利局咨询(电话:0832—*******)。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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