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设施农业补贴智能温控大棚一验收结果的公示中标结果

省级设施农业补贴智能温控大棚一验收结果的公示中标结果


关于惠安县雄恩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涂寨镇金相村种植基地2020年省级设施

农业补贴项目智能温控大棚一

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年福建省设施农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9]32号),以及项目实施单位泉州惠民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验收申请,2020年11月18日惠安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设施大棚项目专家验收组,对该公司申报在涂寨镇金相村(中化取土区)基地建设的2020年设施农业补贴项目智能温控大棚一进行现场实地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30日-2020年12月4日)。如有异议者,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实事求是的向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地址:螺城镇建设南街635号,电话:****-********)、惠安县财政局(地址:螺城镇石灵街47号,电话:****-********)反映,以便调查核实。

附:项目验收情况

1、实施主体:惠安县雄恩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

2、建设地点:涂寨镇金相村种植基地(中化取土区);

3、建设类型:智能温控大棚一;

4、测量面积:经实地测量,并对照第三方测量数据,该智能温控大棚1至8棚,共75拱,实际建设面积46.14亩;

5、验收过程与结论:根据闽财农【2019】32号文件关于《2019年设施农业温室大棚项目实施方案》的建设类型和建设标准,经认真对照申报书内容、查阅材料清单等有关资料及现场逐棚测量,该类型连栋智能温控大棚高度高度5.15m,肩高3.20m。单拱跨度8.0m,内遮阳高度3.00m;主立柱方管100.1×50.2×2mm,柱距4.0m。拱管圆管32.2×1.5mm,横梁方管40.5×60.3×2mm。大棚四周主立柱间增设副立柱,主立柱采用50.2×50.3×60.3cm点式独立基础,水槽代替肩部纵梁(肩管),壁厚1.5mm。大棚V字型支架,棚顶三道纵拉杆,主要材料采用热浸镀锌管,现场组装采用螺栓紧固。配套双侧自动开天窗调温系统,配备电动内遮阳系统、自动水肥一体化系统。其主体规格、主材材质及配套设施设备符合省定智能温控大棚一建设标准,结构牢固,各系统运转正常,具备安全性、先进性及实用性。综合评价合格,同意该项目46.14亩通过验收。

6、补贴标准及资金:建设标准符合省定智能温控大棚一补贴类型,省级补贴标准为5万元/亩(闽财农[2019]19号),省级补贴金额为230.70万元。另外,该区为中化取土复垦区同时享受市级补贴(标准为2万元/亩),市级补贴资金92.28万元(惠委办发[2018]20号);县级配套每亩1万元/亩,县级配套补贴资金46.14万元。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30日

扫一扫手机浏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验收 温控大棚 智能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