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望城区标定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技术单位采购合同公告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望城区标定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技术单位采购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DY-********0028-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永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望城区标定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技术单位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002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望城区标定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技术单位采购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湘自然资办发[2019]77号)文件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省所有县市应全面实现城镇标定地价公示,并录入国家公示地价管理系统;完成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1626500
 合计金额小写: 626500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贰万陆仟伍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备注

1

望城区标定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技术单位采购

人工

经费

资料收集、外业现场查勘、标准宗地的评估、报告撰写等。

499000

1项

499000

/

2

望城区标定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技术单位采购

办公费

主要是办公用品、耗材及维护费等。具体包括移动存储设备购置、文具及相机电池购买、相片打印、打印纸和墨盒(黑白彩色)购置,打印机、电脑、绘图仪等电子产品日常维护(零配件更新)等。

40000

1项

40000

/

3

望城区标定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技术单位采购

印刷费

主要是项目发生的报告印刷、制图费用及其他印刷支出。

3000

1项

3000

/

4

望城区标定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技术单位采购

邮电费

电话费、年度、季度纸质和光盘成果邮寄上报费用。

5000

1项

5000

/

5

望城区标定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技术单位采购

交通费

标准宗地实地查勘过程中的交通费用;成果送达等其他事项中的交通费用

24000

1项

24000

/

6

望城区标定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技术单位采购

差旅费

外业调查、地价样点调查、资料调查等的费用,含出差的交通费、餐饮费等。

18000

1项

18000

/

7

望城区标定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技术单位采购

会议费

拟邀请自然资源局及相关单位等领导对初步成果的征求意见会议、听证会议以及省厅验收评审等会议。

16500

1项

16500

/

8

望城区标定地价和农用地基准地价技术单位采购

培训费

组织安排项目全部参与人员及报告估价人员参加统一培训。

21000

1项

21000

/

9

合计

6265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1-26 ——2020-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起始时间:2020年11月26日,完成时间:2020年12月31日(依据湘自然资办发[2019]77号文);

地点: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

方式:乙方负责。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385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70,说明:全部成果编制完成后付合同金额的7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795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3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4.2收款账户:长沙银行华瑞支行(长沙永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本项目须按《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07-2014)、《城镇土地估价规程》(GB/T1808-2014)、《标定地价规程》及国家有关地价评估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编制;提交技术成果(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应通过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评审验收,其中纸质版四套,与纸质版一致的通用格式电子版两套。2、服务要求承担审查、听证等过程中的资料准备、技术汇报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承担本项目工作的中标单位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技术支持和后期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技术成果应通过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评审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在乙方开展工作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标准;2.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改项目费用。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提交项目成果;2.乙方对提交的成果资料出现的遗漏或错误应负责补充和修改;3.经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4.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合同所列项目或部分工作内容转包给第三方。

7.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1.在履行合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已经开始文本编制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关费用。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郭亮中路227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238号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2楼
法定代理人:舒志清法定代理人:陈明扬
委托代理人:崔崇委托代理人:周巧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标签: 基准地价 农用地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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