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JZ-********0021-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望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山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冷库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002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冷库设备 | 冷库制冷设备 | 详见附件 | 台 | 8 | 562000 | 合计金额小写: 5620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陆万贰仟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 货物 名称 | 品牌 | 型号 规格 | 制造厂商名称 | 中小企业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备注 | 1 | 组合式冷库库板 | 创荣品牌 | 采用双面彩钢板,中间100mm厚聚氨酯填充,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创荣组合隔热板厂 | 小型 | 310 | 272㎡ | 84320 | 2 | 彩钢板单掩门 | 创荣品牌 | 门洞尺寸800mm*1800mm |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创荣组合隔热板厂 | 小型 | 3710 | 8 | 29680 | 3 | 风幕机 | 美豪钻石 | 900MM | 广州美豪钻石风幕机公司 | 小型 | 2760 | 8 | 22080 | 4 | 节能型温湿度调控设备(1HP) | 顺冷牌 | 室外机组:SL-LFMW-1;室内冷风机:SL-DL(R)-10, | 广州市顺景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小型 | 14390 | 16 | 230240 | 5 | 制冷管路系统 | 飞轮 | Φ9/Φ12 | 飞轮 | 小型 | 195 | 160米 | 31200 | 6 | 冷凝水排水 | 联塑 | PVC | 联塑 | 小型 | 360 | 16 | 5760 | 7 | 制冷剂 | 巨化 | R404a | 巨化 | 小型 | 600 | 8 | 4800 | 8 | 机组安装机架 | 山河定制 | 冷风机和制冷机组安装机架 | 山河定制 | 小型 | 660 | 16 | 10560 | 9 | 穿墙补洞 | 山河 | 制冷管道安装穿墙补洞 | 山河 | 小型 | 230 | 8 | 1840 | 10 | 节能温湿度调控智能控制箱 | 顺冷牌 | SL-LKYJ-4 | 广州市顺景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小型 | 10180 | 8 | 81440 | 11 | 温湿度监测和报警 | 顺冷牌 | SL-LKYJ-4 | 广州鸿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小型 | 1200 | 8 | 9600 | 12 | 温湿度变送器 | 顺冷牌 | SL-WS21 | 广州市顺景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小型 | 1190 | 16 | 19040 | 13 | 防潮型冷库灯 | 欧和 | LED | 欧和 | 小型 | 180 | 8 | 1440 | 14 | 现场安装布线 | 珠江品牌 | / | 广州市珠江电线厂有限公司 | 小型 | 3750 | 8 | 30000 | 包合计 | / | / | / | / | / | / | 562000 |
金额合计:小写:562000大写:伍拾陆万贰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望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合同签订后25日内完成交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运输由中标单位承担。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39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1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四方坪支行 (湖南山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0077)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5.2.1质保期一年,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限均以每项设备清单中要求为准,所有设备质保均需由所投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售后服务机构负责。在保修期内,所有服务及配件全部免费。保修期外,用户可用人民币结算。并在中国设有保税库,能更及时地为用户提供备品备件。投标人必须承担提供系统现场免费技术支持服务(包括所有系统运行维护、设备运行维护等);如果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生设备故障,投标人应有应对措施,并对故障设备及时予以响应(免费上门服务),否则采购人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5.2.2 6.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4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5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6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7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不得低于标准服务,在标准服务基础上,投标人还应达到以下标准: 1)除在质保期内提供设备标准现场保修和技术支持服务外,还应另外提供终身服务承诺及备品、备件支持,以满足最终用户硬件故障、升级的要求。 2)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必须为最终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热线(7*24小时),负责解答用户在设备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技术服务热线支持应是中文服务。 3)在投标货物质保期内,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包括故障排除、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并负责处理、协调与各系统软件、硬件等供应商的关系),乙方在确认紧急响应请求后即时通过电话、Email或传真等远程方式查找紧急事件的事发原因并解决相应问题,如无法远程解决问题,2小时内对招标人所提出的维护、维修要求作出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提供招标人认可的替代品或解决方案,设备报修后一周内修复。提供每季一次的巡检服务,不收取额外费用; 4)当投标货物发生非人为因素严重故障时,供应商应当免费在七日内将补充或者更换的货物运抵发生故障的货物所在地,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担。 5)供应商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升级方案。 6)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硬件产品包括相关附件为相应硬件厂家原装正品,软件产品为相关厂家正版软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产品具有合法的版权或使用权,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如在本项目范围内使用过程中出现版权或使用权纠纷,应由成交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5.3.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本项目验收前每个冷库必须通过具有CMA认证标志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验证检测报告,检测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报告作为验收依据。 5.3.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5.3.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6.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4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6.5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6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6.7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雷锋东路38号 |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青竹湖街道青竹湖路69号瑞康医药健康产业园业务信息楼2楼20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