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YLCG-JZ-********0101-1 采购人(全称):滨江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指挥部(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长沙变色龙环境艺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长沙市铬盐厂补征项目拆除围挡 (3)采购计划编号: YLCG-********010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钢质固定围挡(C类)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1、整个项目围挡长度约2175m,3m/套,需725套;2根立柱和一片围挡为一套;2、工艺说明:1)围挡采用灰色双面板式围挡。(2)围挡底部300mm高底座,外凸120mm,底座采用砖砌底座,宽度为240mm,内外墙面用水泥砂浆抹面,外侧涂刷反光黄黑相见警示带。(3)钢结构围挡钢立柱底部采用不少于6颗地脚膨胀螺栓,膨胀螺栓锚固长度不少于150mm,单个螺栓竖向抗拔力不小于10KN。(4)无硬质地面底层应设置300*300*500的混凝土基础。 | 套 | 725 | 561875 | 合计金额小写: 561875 元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陆万壹仟捌佰柒拾伍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型号规格 | 制造厂商名称 | 中小企业 | 单价 | 数量 | 合计 | 政策功能编码 | 备注 | 1 | 方管 | 长沙变色龙环境艺术有限公司 | 100*100*3*2200 | 长沙变色龙环境艺术有限公司 | 微型 | 70 | 2 | 140 | / | / | 2 | 自制槽钢1 | (45+55+45)*2*1860 | 微型 | 38 | 2 | 76 | / | / | 3 | 自制槽钢2 | (45+55+45)*2*2900 | 微型 | 69 | 2 | 138 | / | / | 4 | 彩钢板 | 3000*1860*0.426 | 微型 | 68 | 1 | 68 | / | / | 5 | 泡沫板 | 2900*1860*50 | 微型 | 93 | 1 | 93 | / | / | 6 | 衬角板 | 450*200*5 | 微型 | 5 | 2 | 10 | / | / | 7 | 衬角(角钢) | 40*4*750 | 微型 | 19 | 2 | 38 | / | / | 8 | 衬角 | 145*20*3 | 微型 | 0.4 | 5 | 2 | / | / | 9 | 抱耳 | 200*50*3 | 微型 | 0.46 | 5 | 2.3 | / | / | 10 | 柱脚螺栓 | M12 | 微型 | 2 | 12 | 24 | / | / | 11 | 砖砌底座 | 微型 | 105 | 1 | 105 | / | / | 12 | 反光油漆 | 微型 | 70 | 1.31 | 91.7 | / | / | 小计 | 775元/套 | / | / | 包合计 | / | / | / | / | 775元/套 | 725套 | 561875.00 | / | /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定稿下单后15天内交货。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岳麓区三汊矶岳麓区教育集团原第五幼儿园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运输方式:中标人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交货方式:中标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33781.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公对公转账,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093.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公对公转账4.2收款账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溁湾支行(长沙变色龙环境艺术有限公司:****************2752)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整体项目质保期一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验收方式: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商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乙方正规发票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乙方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并对负责派出的人员的安全负责。 3、乙方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7.违约责任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 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三汊矶岳麓区教育集团原第五幼儿园 | 地址: | 银盆岭街道杜鹃路199号阳光新城1栋101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