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数字文化馆建设合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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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0137-1
采购人(全称):长沙市望城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数字文化馆建设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013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一站式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 互联网信息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250000
2数字文化资源 数据加工处理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410000
3硬件设备 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455000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壹拾壹万伍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价格表(服务类适用)

项目名 数字文化馆建设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一站式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

平台核心定制开发

人天(工作量)

包括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与门户站点集群,用于整体展示数据资源与服务,融入资源发现、文献传递等重要功能以提供用户进行资源统一检索的入口,同时集成其它重要的应用服务及学习应用中心网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

500

200

100000

2

基础功能模块开发

人天(工作量)

包含文旅资讯、活动、场馆预约、文旅直播、文化培训、文旅展厅、总分馆、文旅地图、群众(文化)点单、数字资源、志愿者服务系统积分系统等模块,并同步文旅云小程序:与文旅云主平台打通,数据实时共享,功能模块与主平台保持一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

500

256

128000

3

旅游模块

人天(工作量)

与“快乐在望”数据对接,实现热门景点、旅游集市的展示,旅客如需购买相应服务,能点击对应项目自动跳转至“快乐在望”平台直接购买。包含旅游攻略、热门景点、旅游集市等模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

500

11

5500

4

大数据分析展示

人天(工作量)

对接文旅云平台,展示文旅活动的类型、场次、占比、人数,信息发布量、平台访问量、志愿者数据、总分馆地图,统计报名数据、到馆人数、本馆风采展示等服务数据,并且支持在图书馆、文化馆各个大屏幕上展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

500

33

16500

5

数字文化资源建设

望城区特色资源库

根据望城区公共文化服务需要,搭建望城区特色库平台建设,支持上传望城区相关的本地资源,并提供相关的元数据挂接(包括图书、期刊、音视频、图片等数字资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

100000

1

100000

6

地方文献库

1、数字化加工望城区地方文献加工十万页(三年加工数量)。

2、提供地方文献数据查阅平台。

3、提供本地镜像。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

150000

1

150000

7

文化慕课平台

包括:在线培训、在线管理、在线互动行、自主建课、合作建课,支持移动端观看学习。文化慕课资源涵盖艺术、绘画、摄影、文学等多个门类,共计课程不少于100门。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

60000

1

60000

8

门户网站

根据数字文化馆、图书馆需求,本次项目实现文化馆、图书馆门户网站,支持馆内信息的发布,提供资源的统一检索。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调整页面风格和功能模块。支持挂接馆内的其他电子资源。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

100000

1

100000

9

数字化公共服务硬件

便携式直录播系统

录播系统包括:1台录播一体机、1套无线拾音器、1套无线云台摄像机、1套独脚架套装、1套移动拉箱、1套补光灯、1套直播管理平台及服务终端等软硬件设备。能够满足文化馆、图书馆的大型活动直播录播,移动式确保了多种场景的使用。设备仅通过WIFI即可实现户外直播。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

81000

1

81000

16

文化一体机

线下服务场景使用,将包括国家中心、省级、本地公共文化云应用及资源落地展示。定制开发具有望城特色的文化一体机前端界面,对接一站式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可触屏操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

30000

4

120000

17

拼接屏

用于展示近期各类活动、课程信息,参与人次等信息等,对接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展示各种数据。每套由55寸拼接屏3*3块组成,物理分辨率:FHD 1920×1080 (16:9) ;亮度:500cd/㎡;拼接拼缝≤1.7mm,拼接屏通过3C强制性产品认证。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

120000

2

240000

18

人流统计设备

用于统计文化馆、图书馆的进出人流。

识别算法:基于智能视频分析原理,检测头及肩膀,并跟踪行进轨迹。

统计方向:双方向统计(进、出同时识别)。

准确度:客流统计准确度95%以上。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

7000

2

14000

合计

*******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壹万伍仟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11-23 ——2021-02-22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中标人负责项目清单中的服务及货物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现场搬运及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必须符合采购方设施安全标准,并能达到采购方使用要求),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工,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5750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017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5,说明:整体验收合格后,凭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30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5750.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从出具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支付剩余款项。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4.2收款账户:北京银行航天支行(北京世纪超星信息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和服务应符合第四章“采购需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和服务还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保证

2.1硬件设备要求: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软件系统维护、升级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1)整体项目质保壹年。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6.8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2)在服务保证期内,如果证实服务范围内的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6.11项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3)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2.2 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3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根据长沙市财政局和长沙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进行验收。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成果要求

3.1文档类成果

(1)用户手册、系统维护手册

(2)需求规格说明书

(3)总体设计、概要设计

(4)详细设计及安全设计

(5)部署说明、部署结构图

(6)功能测试报告、性能测试报告

(7)交付运维所需的其它文档类成果

以上文档类成果各提供电子文件光盘2张、纸质文件1份。

3.2数据类成果

最终建库成果数据2套。

3.3软件类成果

完成在指定服务器上平台成果的安装部署

3.4评估标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响应文件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合同价款

1.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服务的验收

2.1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及服务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2 货物的表面瑕疵或服务的不足,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或服务质量有异议的应在服务履行开始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2.3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服务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或者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2.4 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安装、调试)和服务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2.5 甲方对服务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2.6 大型或者复杂的服务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

2.7 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合同履约和验收工作中,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和对政府采购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在合同履约验收工作中合同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将追究相关违法、违纪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

(2)甲乙双方相互串通通过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或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的;

(3)发现问题未向财政部门反映,私自与对方协商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

(4)行贿、受贿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3.权利瑕疵担保

3.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及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3.2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知识产权保护

4.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服务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服务,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5.保密义务

5.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6.合同价款支付

6.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

6.2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验收合格后的30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

6.3 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

6.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核准,并报财政部门备案。

6.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详见本合同。

7.合同的变更

7.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7.2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7.3 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8.合同中止与终止

8.1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投标人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8.2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9.合同转让和分包

9.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9.2 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9.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10.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

10.1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是政府采购指定单位。

11.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11.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7.违约责任

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6项知识产权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维修并至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合同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方式来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合同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6项不可抗力条款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合同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生效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伴随服务:

1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服务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随同服务成果一同提交。

11.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服务现场的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服务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服务实施监督,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服务期限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项目现场就服务的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2运营服务:

2.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成交供应商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3售后服务:

3.1 整体项目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提供免费的系统升级及售后服务。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

3.2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软件系统维护、升级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3.3系统维护措施

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3.4故障响应时间

(1)提供7×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

(2)系统故障响应服务时限,用户申报后,2小时内响应,8小时内完成故障修复。

4运维项目包括:

(1)、每月局内动态推文:结合局内工作动态,通过平台向网页、微信、一体机等终端推文,每月推文不少于6条。

(2)、每月文化馆活动推文:结合文化馆的直播、培训、场馆和活动等类目信息,编写稿文,通过平台向网页、微信、一体机等终端推文。每月推文不少于10条。

(3)、活动线上支撑:各馆内举办的活动、益演、培训以及讲座等,同步线上推广(通过平台网页、微信等),并根据需求设置线上流程,将各类活动的预约、报名、核销等工作交于平台处理,活动结束后,通过平台向馆方出具详细报表(包含但不限于上述活动类型)。同时提供重大活动现场技术支持(如大型演出直播、上级领导工作检查等)。

(4)、平台数据备份:每个季度对平台数据进行多服务器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在出现重大情况时能第一时间替换平台数据,包含各模块数据库、平台操作日志、平台整体架构等。

(5)、数字资源更新服务:每年对平台数字资源进行更新(仅包含向第三方购买的数字资源,如电子书库、学术视频等)

(6)、设备维护:文化一体机、直录播设备、拼接屏等设备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运维工作。

5、中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应为优级品或相当于优级品。

6、培训

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指定负责培训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地址: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C座710室
法定代理人:袁艺法定代理人:付国明
委托代理人:彭球委托代理人:梅萍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列表
  1. 投标文件(北京世纪超星主标).pdf
  2. ********4b4fb7991">中标通知书.pdf
  3. ********88a547dab">报价文件.pdf

标签: 数字文化馆 体育 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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