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4”国家宪法暨“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服务中标结果
2020-“12·4”国家宪法暨“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服务中标结果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州市司法局
乙方:福州广播电视台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KT[DY]*******的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 “宪法宣传周”启动仪式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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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60299 其他会展服务 | 其他会展服务 | 提供全媒体渠道宣传预热,包括电视新闻、平面报道及新媒体文章推送等多种形式融合媒体宣传; | 活动视频制作、宣发配合等详见响应文件 | 1 | 配套在福州电视台或在地更高覆盖率的电视平台之黄金时段播出本场晚会全程实况,播出时长不少于50分钟,且相应配套央级网络直播平台服务等详见响应文件 | 159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玖仟元整(¥159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项目结束;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7层;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整体活动创意、提供策划方案、撰写解说词、编排提升节目、整体彩排及提供录、制、播全套服务。活动采取“主会场+分会场”形式,多地联动助推宪法宣传;除主会场舞台活动外,本次活动拟采用“现场+线上+传统媒体”的普法矩阵。现场配套相应活动氛围布展,如宣传桁架、活动标识.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合同结束后,甲方根据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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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50 | 合同签订5个工作日内 | |
2 | 50 | “12·4”活动播出5个工作日后,成交人向采购人提供光盘及验收决算报告,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后支付余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违约方应该赔偿由该违约行为 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但由于重大灾害、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 致使本合同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除外。 10.1甲方逾期付款: 甲方未按照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按照未支付金额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乙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并不视为违约。 10.2乙方制作与播出: (1)乙方制作的活动节目、道具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修改完成。 (2)播出的节目内容不完整或配音、图像有技术故障,视为错播;实际播出与指定播出时段相差超出三十分钟,视为漏播。 (3)乙方应根据双方所确认的播出订单严格执行播出,不得擅自改变约定发布的时段、时长和时段。因乙方过错造成发布的错播、漏播的,按照“错一补一、漏一补二”的原则,在原时段给予补播。 (4)对因直播或转播重大事件、 新闻或整体改版等,导致节目不能按照合同播出的,乙方应提前与甲方 进行沟通协商,并在获得甲方书面确认后,予以补播或顺延播出。 (5)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内容且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时,甲方有权 停止向乙方付款。每逾期一天,乙方须按照合同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 约金。逾期付款时间超过五个工作日,甲方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并不视 为违约,乙方应返还甲方预付的相应款项。 10.3出现违法违规问题: 乙方已尽法定审查义务,因甲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原因,造成作品侵犯 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或因违法违规被处罚的,甲方须承担全部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负责赔偿。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 | 福州市司法局 | 乙方: | 福州广播电视台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 | 住所: | 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1号 |
单位负责人: | 唐新文 | 单位负责人: | 陈航 |
委托代理人: | 王榕生 | 委托代理人: | 林卫军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137*****56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福州南门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92138 |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12月03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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