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NZC2020-30237A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农村“雪亮工程”提升项目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NNZC2020-30237A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农村“雪亮工程”提升项目采购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受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委托,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农村“雪亮工程”提升项目采购进行了公采购,现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 |||||||||
一、项目编号:NNZC2020-30237A | |||||||||
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南宁市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0年农村“雪亮工程”提升项目采购 | |||||||||
二、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20年11月12日 | |||||||||
定标日期:2020年12月04日 | |||||||||
三、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8-1号南宁江南万达广场A9号楼十八层1806号房 | |||||||||
中标/成交金额:481 | |||||||||
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1.南宁市基层治理三网融合平台:包括平安乡村(社区)智慧治理系统、乡镇基层治理数据共享云图、三网融合应用监督系统、基层多维度防控预警系统,街道会商系统等系统。2.乡镇特殊人群智能化管控系统:采用建设前端设备及租赁系统服务的方式,建设乡镇特殊人群智能化管控示范点,在南宁市特殊人群管控的乡镇、社区部署采集传感器、迷你采集仪前端采集设备。3.市级雪亮总平台安全防护提升:配置1套安全防护设备。4.村/社区综治中心实体化示范点建设:包括配置85寸显示头、定制村/社区屏、平板电脑、视频会议终端系统、监控摄像头、定制村/社区级地图等设施,并租用专线连接市视联专网。5.示范乡镇/街道硬件提升建设:包括配置台式工作电脑、视频会议摄像头、交换机等设施。 | |||||||||
评审专家名单: | |||||||||
交货期/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8个日历天内 | |||||||||
四、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胡飞飞****-******* | |||||||||
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南宁市市民中心A座11楼 | |||||||||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和传真:****-***********-******* |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姓名和电话:刘世伟0771-5505162 | |||||||||
五、监督部门:南宁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质疑电话:****-******* | |||||||||
投诉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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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提示 | |||||||||
1.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3个工作 | |||||||||
日内向交易中心提供《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 | |||||||||
个工作日内办理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3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 | |||||||||
供《中标人投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中标人 | |||||||||
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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