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素质培训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省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素质培训采购项目(三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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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师素质培训采购项目(三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包件17:成都四通应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
供应商地址 | 包件17:高新区盛邦街88号8栋5楼28号、29号、30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包件17:*******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包件17:成都市学校心理辅导员A证培训;服务范围:按照“高端、前沿、专业、示范”的标准,结合成都市学校心理教育的特点、需求和未来发展趋势,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培训。(一)心理咨询前沿理论与技术(二)学校心理教育前沿理论与技术(三)学校心理教育教学实务与科研方法(四)心理教师个案督导及个人成长指导鼓励投标人根据项目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和实际需求进行丰富和创新。服务要求:(一)项目管理1.有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管理人员且具有教育专业学术研究机构或高校工作背景)、项目首席专家1人(具有相应的职称,在项目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具有国家级培训的经验)。2.建立导师制,每位学员安排导师(一个导师可安排多名学员)。3. 具有科学完善的项目管理制度。(二)教学管理1.按采购人的要求,根据培训目标,结合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2.严格按照培训实施方案和合同执行,如有调整须与采购人商量,调整比例不超过30%。3. 至少设置班主任1人。4.严格过程管理,做好各种资料制作、信息收集、安全保证、后勤保障等工作。(三)学员管理1. 严格考勤管理,学员需认真遵守教学管理要求,学员请假经过送培单位同意。2. 学员培训结束,投标人发给培训证书及学时证明。学员缺勤率达30%,则不予发放。3. 评选和表彰部分优秀学员。(四)其他:供应商负责安排专家及授课教师的食宿,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服务时间:培训周期两年,其中本地培训72天,异地培训15天。服务标准:(一)接受采购人的评估,培训满意度不低于90%。(二)培训结束一个月内向成都市教师素质提升项目办公室提交汇编成册的培训资料。1.资料内容:培训实施方案、课程安排表、学员考勤表、授课教师讲义,培训手册(培训指南)、培训简报、项目总结、集体照片,以及代表性学员研修成果(学术论文、研究报告、规划报告、咨询个案报告、教学设计、培训心得等)。2.文本汇编资料包括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须刻成光盘)。3.培训绩效评估自评报告纸质版3份,电子版1份。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冯渊成、高善芬、龚永东、李荣方、李方、袁文(采购人代表)、曹璇(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招标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各包件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1、包件3的包件服务费4000元整(大写:肆仟元整);2、包件17的包件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下浮10%收取。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包件17:162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案号:(2020)1342号,采购品目:其他教育服务,财政监督电话:***-********,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本项目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同时规定,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依据《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所称较大数额的罚款,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标准低于前款规定的,从其规定。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 ||
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东马棚街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乔先生 | ||
电话: | ***-********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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