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开发区绵阳市公安局城南分局“新业务技术用房执法办案设备”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开发区绵阳市公安局城南分局“新业务技术用房执法办案设备”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项目名称: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开发区绵阳市公安局城南分局“新业务技术用房执法办案设备”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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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开发区绵阳市公安局城南分局“新业务技术用房执法办案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包一:成都海纳丰科技有限公司;包四:四川卓鹰锐特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包一:成都高新区高朋大道5号A座2楼公共秘书平台A-209位;包四:成都市武侯区龙井路56号
中标(成交)金额包一:553400元;包四:26661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包一:品牌(如有):现场智能拍照系统等 规格型号:昆明信诺莱伯科技有限公司DX-10等 数量:1批包四:品牌(如有):PC 组合盾牌(1.6M*60CM)等 规格型号:新马FBP-T-LZH等 数量:1批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袁平、谭欣、蒋涛、蒋波、张凯(采购人授权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5000按照5000收取。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包一:8301元;包四: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缓解投标人融资难的问题,中标人可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绵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择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合同进行融资贷款。2.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按成交金额的1.5%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5000按照5000收取。3.同级财政部门名称: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三江大道39号联系人:冯禹顺联系电话:****-*******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省绵阳市经济开发区绵阳市公安局城南分局
地址:绵阳市经开区塘汛街186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天华;联系电话:139*****1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兴凯杨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绵阳市毅德商贸城B区上层25栋15号
联系方式:联系人:唐曦;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风丽
电话:156*****00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
2.评审文件: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案设备 执法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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