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迁建工程库房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迁建工程库房设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0XSZFCG256G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迁建工程库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元) | 宁波科豪金属制品实业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智能档案柜、药柜、货架等 | 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总院迁建工程库房设备采购 | 科豪 | 1批 | ******* | 详见报价清单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郑堤,白剑宇,黄志刚,朱静章,金兆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中医医院医疗健康集团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丹东街道建设路110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兆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656-55704
质疑联系人:傅永君
质疑联系方式:138*****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象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象山港路300号行政服务中心40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徐敏霞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2020年11月18日
2020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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