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眉山1号、2号生活垃圾压缩站设备维修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省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眉山1号、2号生活垃圾压缩站设备维修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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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眉山1号、2号生活垃圾压缩站设备维修服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眉山市东坡区潘氏液压油管经营部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诗苏路南段363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60万元,中标单价折扣比例为58%,以实际发生额结算,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365天(1年),合同签字生效后人员、设备1个工作日内进场,采购人的实际需求量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则在实际采购总价款达到预算金额时本合同自行终止。(此项目以采购人提供的维修清单中的材料单价、工时费、维修单价为基础进行折扣比例报价,具体清单详见招标文件)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眉山1号、2号生活垃圾压缩站设备维修服务:服务范围:环卫处产权管辖的设施设备(压缩台2座)进行维修保养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制定完备的售后服务计划和相关的应急预案措施,备足常用易损件,确保保质、保量、及时供货、及时维修;2、安装、维修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经济和社会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乙方供应货物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安全、经济和社会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3、同意并遵守《眉山市1号、2号生活垃圾压缩站设备维修考核验收办法》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后365天(1年) 服务标准:满足《眉山市1号、2号生活垃圾压缩站设备维修考核验收办法》的考核标准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袁利萍(SC*******)、段君(SC*******)、刘燕忠(SC*******)、杨建平(SC*******)、郑永清(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标准按标准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8000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眉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
地址: | 眉山市东坡区苏母公园5号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186*****78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北)49号2楼(乐山商业银行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万女士;联系电话:***-********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女士 | ||
电话: | 186*****789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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