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微生态制剂中标结果

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微生态制剂中标结果

甲方: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乙方:广州市欣海利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微生态制剂采购FJHR*******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询价通知书、乙方的响应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需要增加的内容)。

2、合同标的

合同包

项目

采购标的

数量

成交总价

(元)

2

斑节对虾微生态制剂

微生态制剂

750kg

29902.5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万玖仟玖佰零贰元伍角 (¥29902.50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龙海市顺源水产科技有限公司;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5、合同标的应符合询价通知书、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产品主要成分为芽孢杆菌,总菌数≥50亿/g。

5.2适用温度20℃-45℃,盐度0-40,pH值4--10。

5.3可分解池中有机污物,净化水质;形成优势菌,抑制有害菌繁殖。

5.4可根据采购人的实际生产需求提供不同配方。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询价通知书、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

验收期次说明

1

合同签订生效,甲方提出供货需求后,供货单位将货物从生产地运输至项目实施点,数量达到甲方要求,通过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

?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填写)。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100

成交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以及投标承诺完成所有内容,所有货物经验收合格且供应商开具全额正式发票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100%的合同总价。

8、履约保证金

?无。□有,具体如下:(按照询价通知书规定填写)。

9、合同有效期

2020年11月30日—2021 年6月1日。

10、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甲方逾期支付成交费,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逾期成交费的0.1%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责任:乙方在甲方付款后未在本合同约定期限供货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成交费的0.1%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三个月的,除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成交费用0.1%每日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无。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双方一致同意提交由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无。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一式肆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两份。

15.5其他:?无。

甲方:

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乙方:

广州市欣海利生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55号

住所:

广州市珠海区新港西路

单位负责人:

康建平

单位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林 楠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18******141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开户银行:

账号:

3763 0188 0000 2431 5

账号:

签订地点: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签订日期:2020年11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项目合同 生态 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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