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人参特色小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安清河人参特色小镇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中标公告
集安市人参特色小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安清河人参特色小镇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集安清河人参特色小镇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集安市人参特色小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集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12月10日09:24 |
评审专家名单 | 罗恒宇、刘德奎、胡乡峰、随广宇、刘金刚 | ||
总中标金额 | ¥2.24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郝经理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9*****828 | ||
采购单位 | 集安市人参特色小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集安市清河镇中信水岸城1单元101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郝经理139*****8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鸿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吉林省集安市鸭江路135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海涛****-******* |
一、项目编号:JLHM-JA-2020-33(招标文件编号:JLHM-JA-2020-33)
二、项目名称:集安清河人参特色小镇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吉林省拓维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中标(成交)金额: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吉林省拓维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集安清河人参特色小镇污水处理厂运营项目 | (1)、甲方无偿提供水、电。 (2)、甲方保证污水来源仅为生活污水,且保证最低来水量≥3500m3/d,即:生活污水量少于3500m3/d,按3500m3/d计费,如来水量超出3500m3/d,按实际来水量计费2.29元/吨?天。 (3)、甲方负责提供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源,并保证污水水质属于本污水厂可研要求范围内。 (4)、甲方负责把脱水后的剩余污泥以及栅渣,定期运至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统一处理。 (5)、甲方负责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委托第三方运维。 (6)、乙方负责额定处理量、处理水质内的污水厂稳定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7)、乙方负责PAC、PAM等一切药品的购置、运输及费用。 (8)、污水厂运营能力为≤5000m3/d。 (9)、乙方保证污水厂运行人员的行为遵纪守法,同时遵守甲方的厂内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遵守现行颁布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 (10)、乙方负责建立日常工作记录台簿,将每日进行的一切工作活动记录在册,包括水泵、风机、清渣、投加药剂、维护、耗材耗料、交接班时间和工作内容等。 (11)、污水站运行期间,乙方仅负责污水站内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小修。 (1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污水站托管运营服务,甲方按季度支付运营费用给乙方。 (13)、乙方报价中应包含人工费、药剂费、日常设备维护费等,不包含水、电、采暖费。 | (1)、甲方无偿提供水、电。 (2)、甲方保证污水来源仅为生活污水,且保证最低来水量≥3500m3/d,即:生活污水量少于3500m3/d,按3500m3/d计费,如来水量超出3500m3/d,按实际来水量计费2.29元/吨?天。 (3)、甲方负责提供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污水源,并保证污水水质属于本污水厂可研要求范围内。 (4)、甲方负责把脱水后的剩余污泥以及栅渣,定期运至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统一处理。 (5)、甲方负责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委托第三方运维。 (6)、乙方负责额定处理量、处理水质内的污水厂稳定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7)、乙方负责PAC、PAM等一切药品的购置、运输及费用。 (8)、污水厂运营能力为≤5000m3/d。 (9)、乙方保证污水厂运行人员的行为遵纪守法,同时遵守甲方的厂内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遵守现行颁布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及有关政策。 (10)、乙方负责建立日常工作记录台簿,将每日进行的一切工作活动记录在册,包括水泵、风机、清渣、投加药剂、维护、耗材耗料、交接班时间和工作内容等。 (11)、污水站运行期间,乙方仅负责污水站内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及小修。 (1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供污水站托管运营服务,甲方按季度支付运营费用给乙方。 (13)、乙方报价中应包含人工费、药剂费、日常设备维护费等,不包含水、电、采暖费。 | 15年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恒宇、刘德奎、胡乡峰、随广宇、刘金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吉林省物价局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集安市人参特色小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集安市清河镇中信水岸城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郝经理139*****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鸿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集安市鸭江路1357号
联系方式:刘海涛****-*******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经理
电 话: 139*****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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