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城区长江路(汉塘路-龙泉路)道路改造工程-结果公告
方城县城区长江路(汉塘路-龙泉路)道路改造工程-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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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编号:ZC-G-********-***
2、 采购项目名称:方城县城区长江路(汉塘路-龙泉路)道路改造工程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2日
5、 评审日期:2020年12月9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2.1、采购内容: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2、建设地点:方城县;
2.3、工期: 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三、 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方城县城区长江路(汉塘路-龙泉路)道路改造工程 | 方城县裕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方城县新能源产业集聚区西园合兴路西侧弘裕1号公租房1号楼 106-110房间 | *******.64 | 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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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审专家名单:
梁明伦(主任评委)、马岩、李辉、李治宇、翟世丽(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2.收取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员会发改计价【2015】299号文件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向中标单位收取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70000.00元.
五、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方城县)》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文件中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提交质疑函(邮寄、传真不予受理且授权代表需提交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可查询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方式及网页截图,书面质疑文件应该有质疑内容及必须附有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确切来源依据、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质疑。),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方城县文化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往西南约100米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51*****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10号金成东方国际1401室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方式:185*****3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坡
联系方式:151*****311
2020年12月10日
标签: 道路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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