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吴家店镇中心卫生院电子胃肠镜中标结果
浉河区吴家店镇中心卫生院电子胃肠镜中标结果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浉卫健委阅办【2020】17号
2、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中心卫生院采购电子胃肠镜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3日
5、评审日期:2020年12月8日
6、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
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采购内容: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中心卫生院采购电子胃肠镜项目内容包括:采购电子胃肠镜设备一套及安装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且生效后9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3、交货地点:按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完成相关采购内容;
4、质量要求:合格;
5、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1 |
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中心卫生院采购电子胃肠镜项目内容包括:采购电子胃肠镜设备一套及安装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信阳市和众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鸡公山大街与新七大道交叉口疾病控制中心隔壁 |
*******.00
|
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王京(业主评委)、 张冬冬(组长)、郑玉丹、张辉、杨静;
五、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中心卫生院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吴家店镇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139*****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信阳中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中乐百花公馆B区
联系人:明先生
联系方式:****-*******/189*****7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明先生
联系方式:****-*******/189*****787
4.监督单位:信阳市浉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方式:****-*******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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