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宁明县温泉商业街建设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ZHGX-2020-101)中标候选人公示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宁明县温泉商业街建设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ZHGX-2020-101)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宁明县温泉商业街建设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 项目招标编号 | ZHGX-2020-101 | ||
招标人 | 广西宁明骆越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9909.95㎡(约59.86亩),新建一条商业街,建筑占地面积11361.39㎡,总建筑面积24603.31㎡。计容建筑面积为24314.19㎡,其中商业22764.33㎡,扶贫土特产展示馆1088.06㎡,游客服务中心68.44㎡,公共厕所126.00㎡,垃圾站49.00㎡,设备用房218.36㎡,不计容建筑面积289.12㎡,其中架空层70.76㎡,地下室218.36㎡,机动停车位19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52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土建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只能工程以及室外硬化、绿化工程、室外水电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7日上午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3号绿地中央广场B1栋9楼A座)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0年12月8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0年12月 11 日 | ||
预中标人 | 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20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标准要求、设计要求,并按要求通过审查与评审 | ||
项目负责人 | 余水(注册编号:********1)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思南国际商贸城;华悦商业广场二期B地块设计;花垣兴鹏商业广场;咸宁雅士林荣府项目北端地块;尚鼎.山水一城;抚州铜锣湾王府井商业综合体、酒店设计项目;华悦商业广场(A地块);贵港市棚户区(三期)白凹窝安置区施工图设计;郴州市观山洞地产建设项目(湖南建工东玺台)全过程咨询合同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乐昌市永乐城住宅小区南区(A1栋、乐城一小及幼儿园除外);抚州铜锣湾王府井商业综合体、酒店设计项目;贵港市棚户区(三期)白凹窝安置区施工图设计;郴州市观山洞地产建设项目(湖南建工东玺台)全过程咨询合同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20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标准要求、设计要求,并按要求通过审查与评审 | ||
项目负责人 | 卿小华(注册编号:********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覃塘”莲藕产业示范区建设项目-荷家坞民俗风情度假村工程设计;重庆丰都南天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天湖.国际项目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贵港市覃塘区“荷美覃塘”莲藕产业示范区建设项目-荷家坞民俗风情度假村工程设计;重庆丰都南天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天湖.国际项目;南宁市民族大道70号小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中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00元 | ||||
设计服务期限 | 20 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标准要求、设计要求,并按要求通过审查与评审 | ||
项目负责人 | 刘朝晖(注册编号:********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大岭山镇鸡翅村工业厂房、办公楼工程设计服务采购、灌阳县创业大厦装修改造工程设计 | ||||
项目负责人投标所用业绩(如需要) | 大岭山镇鸡翅村工业厂房、办公楼工程设计服务采购;灌阳县创业大厦装修改造工程设计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网上发布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广西宁明骆越文化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投诉受理电话 |
本表一式5份: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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