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吉县交通安全设施零星接电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关于安吉县交通安全设施零星接电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JJXCS2020-065B
二、项目名称:安吉县交通安全设施零星接电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结果:
序号 | 成交金额(元) |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378000(元) | 安吉锦途信号灯有限公司 | 安吉县昌硕街道安吉大道8号凤凰山西侧11幢1层101室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安吉县交通安全设施零星接电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安吉县交通安全设施零星接电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 安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辖区内的交通安全设施、治安监控设备、视频抓拍系统等用电设施设备的零星接电及电力维修等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通过本次采购,确定1家服务单位。合同期内,采购人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在服务内容、服务单价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朱斌,林双喜,董志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本项目代理费按人民币5000.00元计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注意事项:最终工程费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工程量乘以成交单价(根据成交供应商的初次总价与最终成交总价比率关系,折算最终成交单价)。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街道灵峰北路
项目联系人(询问):郭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555-4313?
质疑联系人:周碧涛
质疑联系方式:150*****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吉匠心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中路53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颖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马燕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安吉县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安吉县
联系人 :李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标签: 交通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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