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滏阳河生态绿廊提升建设项目苗圃基地第十四标段(东分干吴官营村桥至柳官营村东桥两侧绿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鸡泽县滏阳河生态绿廊提升建设项目苗圃基地第十四标段(东分干吴官营村桥至柳官营村东桥两侧绿化)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鸡泽县滏阳河生态绿廊提升建设项目苗圃基地工程(第十二标段至第十九标段) | ||||||
招标项目编号:HBHX(Z)-2020-006 | ||||||
公示名称:鸡泽县滏阳河生态绿廊提升建设项目苗圃基地工程(第十二标段至第十九标段)(03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基本信息: | ||||||
标段(包) | 鸡泽县滏阳河生态绿廊提升建设项目苗圃基地第十四标段(东分干吴官营村桥至柳官营村东桥两侧绿化) | |||||
开标时间: | 2020年12月09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第一开标室,电子评标室 | |||
公示开始日期: | 2020-12-10 17:00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0-12-13 17:00 |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 | 投标价格 | 评标价格 | 评分结果 | 质量标准 | 工期/交货期 |
1 | 邯郸市曦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05 | *******.05 | 89.73 | 合格 | 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15 天内完工 |
2 | 河北名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09 | *******.09 | 79.66 | 合格 | 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 15 天内完工 |
3 | 天津市鸿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4 | *******.54 | 79.24 | 合格 | 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15天内完工 |
第1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
曹志广 | ||||||
第1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5.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6.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凭证;7.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8. 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上打印页;(以上均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打印页,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第2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
杨永飞 | ||||||
第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5.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6.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凭证;7.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8. 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上打印页;(以上均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打印页,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第3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证书编号 | ||
刘孟鑫 | ||||||
第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5.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 6.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凭证;7.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据;8. 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网上打印页;(以上均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打印页,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后);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否决投标单位及理由:无 |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河北海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77*****739 | ||||||
全部投标单位:邯郸市曦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河北名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鸿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亿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北晨然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公示开始时间:2020-12-10 17:00 | ||||||
公示截止时间:2020-12-13 17:00 | ||||||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9日09时00分 | ||||||
招标人名称:鸡泽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海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经理:李永森 | ||||||
联系人:李永森 | ||||||
电话:186*****326 | ||||||
电子邮箱:********5@qq.com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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