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亮化办公室2021年市区春节临时亮化工程 中标结果

城市亮化办公室2021年市区春节临时亮化工程 中标结果

项目名称:关于丽水市城市亮化办公室2021年市区春节临时亮化工程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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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浙天平咨招[2020]055号

二、项目名称:丽水市城市亮化办公室2021年市区春节临时亮化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最终报价:*******(元)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丽水市莲都区供电公司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街道大洋路458号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丽水市城市亮化办公室2021年市区春节临时亮化工程 2021年市区春节临时亮化工程 2021年市区春节临时亮化工程由丽水市城市亮化管理中心负责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处州公园、花园路(人民路-丽青路)、中山街(丽阳街-解放街)、继光街(中山街-括苍路)、大猷街(大洋路-中山街)、火车站广场。 必须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工验收合同并亮灯。 韩磊 ********0651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子相,潘永柱,吴丽花,刘祖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国家收费标准的75%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233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城市亮化管理中心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处州公园地下管理办公用房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晓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 266-9358?

质疑联系人:********4025fp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天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人民街888号1号楼二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唐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陈鑫伟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吴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2020年12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投资咨询 天平 亮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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