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24复线(同安段)二期完善工程(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道324复线(同安段)二期完善工程(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公示
第一章 招标公告国道 324 复线(同安段)二期完善工程(施工)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国道 324 复线(同安段)二期完善工程(施工) 已由 厦门市发改委 以 厦发改审批【2020】132 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以/批准。项目业主为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融资 ,招标人为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的建设地点: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2.2 项目的规模: 项目位于同安区,起于凤南七路,向东终于同安翔安交界处。路线全长 15.5 公里,按一级公路结合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主线双向 6车道,辅道双向 4车道,高架桥段路幅 47 米,路基段路幅宽 62/67.5 米。沿线设互通立交一座、桥梁 19 座。项目总投资约 251973 万元,建安费用约为 195390 万元,其中第一标段建安费用约为 52748万元,第二标段建安费用约为 77344 万元,第三标段建安费用约为 46098 万元。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 73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 3 个标段;本次共招标 3 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所属组别 施工标段 里程桩号长度(km)主要工程内容 施工工期/ 第一标段 详见图纸详见图纸第 一 标 段 起 点 桩 号K2+095,沿 G324 复线线位向东利用凤南大道跨线桥,于地面下穿厦门北动车运用所跨线桥(涉铁段 K3+910-K4+095),随之利用现状同安大道跨线桥(官浔溪大桥),落地后地面道路拓宽,过同宏路后主线转730 日历日为高架,连续上跨同辉路、同盛路等道路后主线落地,完全利用现状珠厝互通,终点桩号为K8+460。路线全长6.18Km(不含涉铁段)。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主路为双向6 车道,设计速度60km/h,辅道为双向 4 车道,设计速度40km/h,高架段红线宽度 47m,地面整体式 67.5m,共设置主线桥梁 2026m/4 座(新建 1 座,利用 3座),跨线桥 316m/1 座,通道 2 道(接长 1 道,新建 1道),人行天桥 3座(新建),涵洞 3 道,其中新建同安工业区高架桥 1288 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桥梁、交通、雨水、污水、海绵城市、电力、有线电视、照明、监控及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 详见图纸详见图纸第 二 标 段 起 点 桩 号K8+460,在兴荣物流园主线起桥,跨越规划美溪路、规划轨道 6 号线、同丙路后主线落地,顺接现状瑶头互通过西溪后沿现状道路拓宽,沿现状 G324 复线向东拓宽至同安东路,设置同安东路枢纽互通,终点桩号K13+960。路线全长 5.5Km。采730 日历日用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主路为双向 6 车道,设计速度 80km/h,辅道为双向 4车道,设计速度 40km/h,高架段红线宽度 47m,地面整体式62m,共设置主线桥梁 1610m/4座(新建 1座,拆除重建 1座,旧桥拼宽 2 座),互通区桥梁645m/7 座(新建),线外桥119m/2 座,新建车行通道 8道,涵洞 12 道,其中,西柯高架桥桥长 1228 米,最大跨径 60 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桥梁、交通、雨水、污水、海绵城市、电力、有线电视、照明、监控及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 详见图纸详见图纸第 三 标 段 起 点 桩 号K13+960,路线自西向东延伸,以桥梁形式分别上跨规划城中东路、规划进场路,终点位于同安翔安交界处,顺接同翔大道分离交叉工程设计范围,终点桩号 K17+628.172。路线全长3.668Km。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标准建设,主路为双向 6车道,设计速度 80km/h,辅道为双向 4 车道,设计速度40km/h,高架段红线宽度 47m,地面整体式 62m,共设置主线桥730 日历日梁 1187m/4 座(新建 2 座,拆除重建 1座,旧桥拼宽 1座),跨线桥 96m/1 座(新建),新建人行天桥 1 座,涵洞 5 道,其中城东中路高架桥 356m,最大跨径 60 米。建设内容包含道路、桥梁、交通、雨水、污水、海绵城市、电力、有线电视、照明、监控及绿化等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第一标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第二标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第三标段: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业绩条件: 第一标段投标人具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的一座桥长不少于 850 米的桥梁工程。第二标段投标人具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的一座桥长不少于 810 米且单跨跨径不少于 40 米的桥梁工程; 第三标段投标人具备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竣工(或交工)验收合格的一座单跨跨径不少于 40 米的桥梁工程。(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组投标,其中投标人每一投标段组通过随机确定可参投/个标段,但每个投标人在本项目只能中 1个标段;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结果适用情况中被评为 C、D级的企业只能参投一个标段组;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 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5 与招标人或发布本公告的交易系统开发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6 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8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3.9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采用匿名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登录到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p://ebid.okap.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V3.6.1 及以上版本) 打开。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5.2 本次招标不召开投标预备会。5.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为 2020-12-04 10:30:00 ,通过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p://ebid.okap.com)在线递交投标文件。5.4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上传成功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5.5 评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所提交的投标报价、业绩(若有)及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姓名、个人业绩(若有)和相关证书编号,以及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等将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p://ggzyfw.fj.gov.cn/ 、hp://ggzyfw.fujian.gov.cn)、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ebid.okap.com)、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 网站上进行公示。6.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 万元。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ps://ggzyfw.fj.gov.cn/")、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p://ebid.okap.com)、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mzyjy.cn) 等媒体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 281 号 14 楼邮 编:361000联系人:林工电 话:182*****181传 真:****-*******电子邮箱:bcjyb2010@126.com招标代理机构:厦门汇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 281 号 10 楼邮 编:361000联系人:朱工电 话:****-*******传 真:/电子邮箱:huiteng1009@126.com监督单位: 厦门市建设局监督电话: ****-********020 年 11 月 05 日1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一)工程名称 国道 324 复线(同安段)二期完善工程(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1、本工程不适用标段组。2、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4 条款“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的内容修改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个。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重新招标。3、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5.1 条“保险费”的内容修改为:“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承包人以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名向财产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工程一切险以最高限价为基数计算,费率 0.25%;第三方责任办理险按累计赔偿限额计算,费率 0.15%,最低投保金额为工程项目投标价。上述两项保险费均由投标人报价时列入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相应支付细目中,包干使用”。4、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6 条“安全生产费用”的内容修改为:“按招标最高限价的 1.5%计算安全生产费用,以总金额列入工程量清单 100 章“安全生产费”细目”。5、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5.2 条“工伤保险费”的内容修改为:“工伤保险费按照招标最高限价的 0.15%向工程项目所地的市、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工伤保险,向税务部门一次性缴纳。”6、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9 条“标准化专项费用”的内容修改为:为强化工程现场的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投标人在投标时按不低于投标价的 1%进行计算标准化建设费用并填写总金额(小型项目不低于 20 万元),列入工程量清单100 章“标准化建设费”细目。7、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第 16.1 条款内容修改为“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第 16.1 项约定的原则处理。”第 17.3.3(2)条款内容修改为“无”,其余内容不变。8、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第 1信封商务文件”中“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投标函附录”第 6 项“见价格指数和权重表”修改为“合同实施期间,根2据《关于厦门市财政投融资建设项目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办法的通知》(厦财建[2018]9 号)进行调差,若合同实施期间政府有出台新的调差管理办法,则按新文件规定的调差管理办法执行,最终以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为准。”第 10 项“同中国人民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加手续费”修改为“无”,其余内容不变。9、本工程不提供招标文件“第五卷附件”《福建省普通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系列丛书,请各投标人自行获取。10、本工程招标文件中“合同附件”的附件一至附件八投标时均不须提交(包括附件六 项目经理委托书)。11、本工程“评标办法前附表”第 2.2.2 条款中“注”增加第 6项内容如下:6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抽取程序和评标基准价抽取程序细化:6.1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抽取程序细化:6.1.1 若被宣读的有效投标价(去掉超出限价的投标报价)家数大于等于 15 家时:(1)由招标人向抽取机中任意放入 30 个号码球;(2)由招标人分 3 次进行公开随机抽取 3 个号球,分别代表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方法一;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方法二;第三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方法三。(3)由招标人将代表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的 3个号码球重新放入抽取机内,对该 3 个号码球公开随机抽取 1 个号码球,所抽取的号码球相对应的方法即为本招标工程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⑷按抽取确定的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根据 5.2 评标基准价下浮率抽取程序抽取下浮系数。6.1.2 若被宣读的有效投标价(去掉超出限价的投标报价)家数小于 15 家时:系统自动计算算术平均值,并在前文方法 a)、b)、c)中选择对应的抽取下浮系数方法,根据 6.2 评标基准价下浮率抽取程序抽取下浮系数。6.2 评标基准价下浮率抽取程序:(1)由招标人向抽取机中任意放入 30 个号码球;(2) ①取值范围为 1~5%时:由招标人分 9 次进行公开随机抽取 9 个号球,分别3代表下浮系数的取值;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1%;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1.5%;第三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2%;第四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2.5%;第五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3%;第六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3.5%;第七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4%;第八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4.5%;第九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5%;②取值范围为-2~3%时:由招标人分 11 次进行公开随机抽取 11 个号球,分别代表下浮系数的取值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2%;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5%;第三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第四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0.5%;第五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0%;第六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0.5%;第七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1%;第八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1.5%;第九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2%;第十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2.5%;第十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3%;③取值范围为-4~0%时:由招标人分 9 次进行公开随机抽取 9 个号球,分别代表下浮系数的取值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4%;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3.5%;第三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3%;第四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2.5%;第五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2%;4第六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5%;第七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1%;第八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0.5%;第九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下浮系数 0%;(3) 由招标人将代表下浮系数的号码球重新放入抽取机内,对该组号码球公开随机抽取 1 个号码球,所抽取的号码球相对应的下浮系数即为本招标工程评标基准价的下浮系数。12、E1、E2 值抽取流程:(1)由招标人向抽取机中任意放入 30 个号码球;第一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 E1、E2 组合 1;第二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 E1、E2 组合 2 ;第三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 E1、E2 组合 3;第四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 E1、E2 组合 4;第五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 E1、E2 组合 5;第六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 E1、E2 组合 6;第七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 E1、E2 组合 7;第八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 E1、E2 组合 8;第九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 E1、E2 组合 9;第十次抽取的号码球对应 E1、E2 组合 10;(3) 由招标人将代表 E1、E2 组合的 10 个号码球重新放入抽取机内,对 10 个号码球公开随机抽取 1个号码球,所抽取的号码球相对应的 E1、E2 组合即为本招标工程评标价得分的 E1、E2 值。(4) 本招标工程的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均按上述方法分别进行抽取。13、本工程招标文件“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注第 3 点内容修改为:(1)业绩应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福建省交通公路水运建设与运输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且登记的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上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5验收鉴定书或质量监督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①业绩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②若业绩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投标人业绩条件”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3)通过上述 2个系统查询的业绩指标与上述第 2项“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证明材料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系统查询的“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与上述第 2 项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交工或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14、本项目采用多标段共用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递交保证金的投标人仅需提供一份保证金即可对多个标段同时投标。15、本项目信用等级使用类别为:普通国省道建设施工。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人信用分等级使用申请函》,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4)处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企业、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的信用分为 AA级、A级,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但不使用信用分的,则投标人企业、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的信用分按 B 级填写,若投标人未如实填写,则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4)处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6、本工程原发布的图纸有误,原发布的图纸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一同发出的图纸为准,投标人可自行下载。如投标人下载图纸过程中出现无法下载或文件损坏无法打开等情况,请向招标代理邮箱(huiteng1009@126.com)发送补发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可将图纸补发给各投标人。17、项目合同专用条款第 28 条修改为:本项目部分苗木需回迁利用。回迁利用苗木所需的场地由承包人自行考虑,且不得影响总体工期计划。回迁利用苗木的中间临时移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场地处理费用、场地租赁费、养护费、运输、缺失苗木另行采购等)承包人均应计入在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本项目涉及的外迁苗木成活率不低于 95%,回迁利用苗木成活率 100%,若低于要求的成活率,由承包人按原品种及规格重新采购补植,所有费用包含在承包人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618、项目合同专用条款新增第 29 条: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审批涉及的方案设计编制及审批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计入在项目的单价和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19、澄清:本项目招标招标编号为:E********170*****001。20、本工程发出的所有答疑纪要均针对所有标段。招标人(项目法人):(印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0 年 11 月 19 日招标代理机构:(印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2020 年 11 月 19 日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的同时报市招标办备案。1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二)工程名称 国道 324 复线(同安段)二期完善工程(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1、本项目原发布的三个标段的工程量清单有误,原发布三个标段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一同发出的三个标段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投标人可自行下载。2、澄清:本招标工程的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及E1、E2 的抽取方式均按答疑一规定的方法分别进行抽取。招标人(项目法人):(印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0 年 11 月 19 日招标代理机构:(印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2020 年 11 月 19 日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的同时报市招标办备案。1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三)工程名称 国道 324 复线(同安段)二期完善工程(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1、本项目原发布的三个标段的工程量清单有误,原答疑二发布三个标段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一同发出的三个标段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投标人可自行下载。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修改为 2020 年 12 月 10 日 10时 30 分。招标人(项目法人):(印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0 年 11 月 25 日招标代理机构:(印鉴)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2020 年 11 月 25 日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的同时报市招标办备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告知单序号 招标编号 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名称 标段(合同段)预算价 (万元)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万元)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下限(万元)暂列金(万元)备注1E********170*****001国道324复线(同安段)二期完善工程第一标段(施工) / 51576.8352 49591.8633 41938.1162 252.9030 /编 制 说 明1、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降 3.85 %;2、本项目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下限为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的 85 %,投标总价低于下限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3、本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含暂列金,暂列金金额为252.9030万元。招标人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汇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单位: (盖章)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盖执业章) 审核人:(盖执业章)日期:2020年 11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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