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处采购东部剩余片区缺陷污水管网修复项目(分包四)(二)(20C01466)结果公告
沙坪坝区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处采购东部剩余片区缺陷污水管网修复项目(分包四)(二)(20C01466)结果公告
供应商名称: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路15号
四、结果详情成交供应商: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480,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元整)
胡静、陈自勤、杨乾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代理服务费总计:-
七、公告期限其他事项: 一、、服务内容 (一)为进一步解决沙坪坝区雨污混接、管网破损、管网缺失等突出问题,现开展排水管网整治工作,拟对沙坪坝区“东部剩余片区” 212国道、经纬大道、汉渝路路段的缺陷点位进行非开挖技术修复(本次针对3-4级缺陷污水管网进行修复,预计修复结构性缺陷点位78处、共计约1197米)。非开挖修复主要应用裂管法、穿插法、原位固化法等技术进行修复。 (二)本次缺陷管网非开挖技术修复,根据不同路段和范围共计分为4个分包实施,其中分包四为经纬大道,共计修复缺陷管网175米。 二、服务标准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保证缺陷污水管网满足使用功能,满足采购人提供的非开挖技术修复方案及采购人要求。 三、工期 40个工作日(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下达开工令开始)。 注:因为本次修复项目是为解决污水缺陷管网,对周边环境和市民生活质量有重要意义,特对工期完成进度要求较高,超出1天将对中标单位按1万元进行违约处理,累计计算,超出10天,将扣减中标技术费用的20%作为违约金,并将函告行业主管部门纳入不诚信企业进行处理,并在重庆市住建委门户网上进行公布。 四、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且成交供应商进场施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该项目预付款; (二)经采购人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抽检合格并经采购人确认,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扣除应扣款项),剩余结算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 注:成交供应商须提交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五、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期 2年(自工程通过验收之日起计算)。 (二)售后服务内容 在工程质保期2年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场进行维修,否则采购人自己修复产生的费用从工程保修金中扣除。 质疑经办人:刘丹丹 质疑联系电话:********
八、其他补充事宜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沙坪坝区城市排水设施管理处
采购经办人:张在林
采购人电话:150*****81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周怀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中路4号(沙坪坝区供电局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在林
项目联系人电话:1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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