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年廉租住房配套设施建设测绘、设计中标结果
2011-2012年廉租住房配套设施建设测绘、设计中标结果
项号 | 成交供应商 | 成交总金额 |
1 | 玉林市城乡规划设计院 | 陆万壹仟玖佰壹拾元整(¥61910.00) |
八、询价小组成员:
采购单位:兴业县房产管理局 | 代表:甘意琨 |
监 督 :兴业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 代表:李业超 |
九、说明:
1、报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投诉。
2、联系电话: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FAX:****-*******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 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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