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及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及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ZPGJLA********1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及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球拍路大圆盘
中标(成交)金额:商业险自主最大折扣率:65% ;交强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及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车辆保险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为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在用及新增机动车辆定点保险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时间:两年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卫先进、章刚、王红群、叶明、陈继兰、林斌、郑尚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成交(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经开区文教路佳隆大厦6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地址:梅山路交通大厦2层,电话:182*****645,联系人:戚主任)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联系方式:叶主任 189*****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经开区文教路佳隆大厦6楼
联系方式:****-*******/152*****591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采购需求
3.评审情况一览表
4. 开标一览表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7.开标一览表
8. 标书响应情况
9.技术参数
10.投标函
六安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六安市惠民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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