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区萩芦清源石场生态复绿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莆田市涵江区萩芦清源石场生态复绿工程的中标结果公告


莆田市涵江区萩芦清源石场生态复绿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莆田市涵江区萩芦清源石场生态复绿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崇联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崇联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涵江区萩芦镇;2.2工程建设规模:复绿面积68.2亩;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造林承包(包括苗木准备、林地清理、挖穴、施肥、栽槙、补植、抚育等),具体设计书文件;

2.4工期要求:造林种植完工期限20日历天,造林后连续抚育3年;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造林当年成活率及三年抚育期结束后保存率均要求9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含有相关造林内容。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4只有被邀请到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以收到招标人另发的邀请函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0年11月28日起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20年11月28日起至2020年12月07 日止,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法定假日除外),直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投标人必须以现金形式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承包合同后一周内退还。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8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涵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二层评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招标人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崇联村村民委员会;地址:涵江区萩芦镇崇联村;

电话:138*****198;联系人: 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

电话:131*****188 ;联系人:小林 。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7日


莆田市涵江区萩芦清源石场生态复绿工程中标侯选人公示

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崇联村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莆田市涵江区萩芦清源石场生态复绿工程进行招标,并于2020年12月08日09时00分开标、评标。经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莆田市华瑞恒劳务有限公司(中标价为158180元)。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2020年12月08日至2020年12月11日)。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08日


莆田市涵江区萩芦清源石场生态复绿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莆田市涵江区萩芦清源石场生态复绿工程招标,该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2020年12月08日开标,2020年12月08日评标。

中标人名称: 莆田市华瑞恒劳务有限公司

中标价: 158180元

工期:造林种植完工期限20日历天,造林后连续抚育3年

项目质量:合格

公示期: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24日

异议提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监督单位提出。

招 标 人: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崇联村村民委员会

监督单位: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人民政府*******

特此公示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4日


标签: 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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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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