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平县审计局关于原遂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云峰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告
遂平县审计局关于原遂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云峰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告
2020-12-14
遂平县审计局关于原遂平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张云峰同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遂平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遂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遂平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于2020年3月15日至5月6日对张云峰同志2016年5月至2019年1月任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离任审计。2019年行政体制改革,将遂平县国土资源局改制为遂平县自然资源局。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原县国土资源局基本情况和张云峰同志任职情况。
原遂平县国土资源局属财政供给的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将原县林业局等单位职责整合后,组建为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是主管全县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县一级预算行政单位。单位的主要职责是:主要职责是拟定全县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政策;制定全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划和办法。编制和实施县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他国土资源专项规划以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调查重大权属纠纷。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耕地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用地用途管制,组织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全县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开发耕地的监督工作,确保耕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组织全县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城乡地籍调查、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登记等工作;统一管理全县土地市场;组织实施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按规定组织或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授权经营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出租、交易管理;指导全县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负责全县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评测;审查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拨付的国土资源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自然资源局在职人员263人,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1人。单位内设4股1室,下设二级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县土地收购储备开发中心股级规格,事业编制15名;县土地整理中心股级规格,事业编制30名;国土资源监察支队股级规格,编制15名;县集体土地管理所股级规格,编制30名;县土地勘测评估所股级规格,编制15名;县土地市场服务中心股级规格,编制13名;国有土地管理所股级规格,编制22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事业编制30人,股级规格;17个乡镇国土所。
张云峰同志任期内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情况:
张云峰同志任期期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18084.3万元,即财政补助收入18084.3万元。支出总计16506.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933.3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 537.9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 116万元,项目管理支出 14266万元。资本性支出191.1万元
止离任时资产总计1595.9万元,负债合计 54.6万元,净资产合计 1541.3万元。
张云峰,男,汉族,河南上蔡人,1979年6月生,本科文化,中共党员。2016年5月,任遂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2019年机构改革将原县国土资源局等单位职责整合后,组建为县自然资源局,现任遂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二)审计实施情况
本次实施审计,以促进和推动全县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资源政策;制定全县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划和办法为目的,以张云峰同志履行经济责任为主线,以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为基础,以领导干部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情况为重点,对张云峰同志2016年5月至2019年1月任原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履行经济责任总体情况进行了审计。由于每年对原县国土资源局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出具有审计报告,故本次审计审查了2018年至2019年1月报表、账簿、凭证等有关会计资料,查阅了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材料等,查看了张云峰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在县自然资源局和张云峰同志的积极配合下,审计实施进展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审计评价意见
(一)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及评价。
1、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
张云峰同志任遂平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在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和遂平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的主要抓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整体工作格局,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讲廉政党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2、推动部门事业科学发展情况。
张云峰同志任职期间,紧密团结党组一班人,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按照“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的工作总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切实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是耕保目标全面完成。切实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截至离任时,遂平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84.1504万亩,比上级今年新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84.13万亩多0.0204万亩,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二是土地整治项目强力推进。常庄等两个镇土地(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建设总规模5361.81公顷,总投资9290.58万元,项目涉及和兴、常庄两镇,主要工程内容为: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和其他工程。至2018年底,已全部完工。涉及槐树乡、沈寨镇、和兴镇的6.7万亩、共计划投资8036.08万元的三个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已于2018年底开工建设。
三是项目用地全面保障。2016年度,遂平县经省政府批准征收4批86.6959公顷,上报城市建设用地报卷1批25.9118公顷,单独选址报卷14批452.4606公顷;2017年度,组织上报城市报件1批165.49亩,乡镇建设用地征收报件2批、506.48亩,农用地转用报件2批、578.06亩,经省政府批准征收14批、6839.13亩(包含2016年度上报);2018年度,上报并经省政府批准征收城市批次2批378.4亩,乡镇征收批次2批215.991亩;上报增减挂钩报件6批、1910.6亩,经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批准建新区规划3批、1069.2亩,上报增减挂钩征收批次3批、1069.2亩,经省政府批准征收3批、1068.72亩。包括今麦郎食品、克明面业、热电联产、置地地产、碧桂园地产、玉湖路、遂周西路等一批省、市、县重点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
四是土地利用节约集约。2016年度,供应建设用地32宗、面积839.27亩,其中竞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7宗、面积622.9亩,成交土地价款2.18亿元;划拨供应国有土地使用权5宗、216.77亩。2017年度,供应建设用地42宗,其中竞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36宗、面积1663.45亩,成交土地价款10.0176亿元;划拨供应国有土地使用权6宗、面积371.271亩。2018年度,竞价出让土地26宗,面积1985.81亩,土地出让收入7.8996亿元。划拨供应国有土地使用权4宗、面积800.24亩;完成设施农用地(含种植养殖)备案工作,有力支持了“三农”项目建设。
五是矿业管理规范有序。建立并规范运行矿业权交易市场,严格履行采矿审批程序,科学合理规划矿业权设置。认真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动态巡查应急值班、信息上报等制度,强化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控,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无安全生产事故和地质灾害发生,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是执法监察坚强有力。牢固树立“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的国土资源执法理念,依托全天候遥感监测,进一步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网络,坚持动态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坚决查处纠正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抓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七是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征收土地,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获批的土地全部按照最新区片综合地价进行征收,确保失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严格落实信访问题联席办公、领导包案等制度,各类信访案件得到有效处理。不动产登记全面铺开。完成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以创建“全国不动产登记百佳窗口”活动为契机,推动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提速增效。自2017年不动产登记中心成立以来至2018年底,共发放不动产权证6263本,不动产登记证明9024本。
八是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有序推进。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工作要求,我县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于2018年5月迅速开展,制定了实施方案和遂平县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经费初步预算,确保了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扎实开展。
九是脱贫攻坚助力明显。制定出台了遂平县国土资源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确保为实现贫困地区与全县同步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资源支撑;阳丰镇罗李等5个贫困村土地整治项目已于2018年开始实施;结合脱贫攻坚,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的实施,将有力地提高贫困地区的耕地质量,促进土地大规模流转,改善当地人居环境。扎实做好了驻村帮扶工作。国土局分包帮扶村3个,其中“第一书记”帮扶村为贫困村沈寨镇神沟庙村,另有两个非贫困村沈寨镇雷王庙村、沈寨镇双楼村。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送戏下乡等活动,切切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十是遂平县国土资源局先后荣获“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先进单位”、“完成工作责任目标优秀单位”、“支持服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先进单位”;张云峰个人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考核成绩均为称职。
3、重大经济决策情况。
张云峰同志任职期间,遂平县国土资源局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不断加强财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土地整治项目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严格按照“专户立账、专款专用、适量预付、验收报账”的县级报账制,资金管理规范有序。项目招投标全部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依法依规、合法有效。办公用具购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4、任职期内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原国土资源局提供的该审计年度的财务会计资料和其他相关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该审计期间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但在张云峰同志任职期间,还存在有支出手续不规范、往来款挂账违规事项。
5、国有资产的采购、管理、使用和处置情况。
张云峰同志2016年5月接任时资产总计 646.26万元,流动资产 310.89 万元,固定资产335.37万元,负债总计 147.82 万元,净资产498.44万元。
2019年1月离任时资产总计1595.89万元,流动资产 1117.13 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78.76万元,负债总计 54.57 万元,净资产1541.32万元。
2019年1月较2016年5月,资产增加949.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06.24万元(财政提前下达项目资金),固定资产增加143.39万元(办公楼搬迁新办公楼整修及购置办公设备)。任职期间国有资产得到保值增值。
6、内部管理监督情况。
张云峰同志任职期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完善了《考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度,为加强内部监督提供了制度依据。制订了《财务管理规定》等制度,未发现因制度缺陷和漏洞或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但审计发现存在支出手续不规范、未执行公务公车登记制度等管理方面的问题,在加强内部管理上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履行编制管理责任情况
遂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平县国土资源局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遂编〔2015〕37号),对原县国土资源局“三定方案”予以批复。2016年5月,编制237人,实有在职262人;2019年1月,编制255人,实有在职263人。张云峰同志任职期间未出现超编现象。
(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情况和本人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建设与单位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奖惩,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多次召开民主生活会,增强了班子成员之间的全局观念和合作意识;结合“两学一做”、“三会一课”专题党课,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和“微腐败”典型案例,不断改进全体干部职工作风。
2、本人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经查阅张云峰同志个人述职报告、年度考核表、年度工作总结,审计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个别询问,张云峰同志能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注重党内监督,充分发扬民主,全面推行党政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未发现张云峰同志个人违反廉政规定的情况。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超预算支出*******.62元。
1.局机关预算账务反映“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66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元增加624176.66元。
2.县土地勘测评估所“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117021.1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57515元增加59506.1元。
3.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105453.46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52590元增加52863.46元。
4.县土地收购储备开发中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83309.06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60951元增加22358.06元。
5.县土地整理中心“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38862.03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103763元增加64900.97元。
6.县灈阳国土所“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36168.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19376元增加16792.4元。
7.凤鸣谷国土资源管理所“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20480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10849元增加9631元。
8.嵖岈山国土所“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23198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14067元增加9131元。
9.莲花湖国土所“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53163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29814元增加23349元。
10.花庄国土所“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32261.12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10672元增加21589.12元。
11.槐树国土所“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37235.8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11243元增加25992.8元。
12.石寨铺国土所“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25688.69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23251元增加2437.69元。
13.常庄国土所“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34056.82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14550元增加19506.82元。
14.文城国土所“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22000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14501元增加7499元。
15.嵖岈山风景区国土所“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15446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3382元增加12064元。
16.产业集聚区国土所“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24626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10912元增加13714元。
17.褚堂国土所“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11510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14560元增加3050元。
18.玉山国土所“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15639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11121元增加4518元。
19.车站国土所“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43911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10911元增加33000元。
20.沈寨国土所“商品服务支出”预算科目实际列支25028.54元,较财政部门批复预算14969元增加10059.54元。
(二)业务招待费超支119620元
1.局机关2018年列支公务接待费109674元,当年公务费支出*******.66元。按照财政部规定的业务招待费列支标准计算,业务招待费列支限额为29516元,超支80158元。
2.县土地收购储备开发中心2018年业务招待费超支11388元。
3.花庄国土所2018年业务招待费超支6850元。
4.灈阳国土所2018年业务招待费超支1423元。
5.莲花湖国土所 2018年业务招待费超支4590元。
6.文城国土所2018年业务招待费超支3436元。
7.嵖岈山景区国土所2018年业务招待费超支4050元。
8.玉山国土所2018年业务招待费超支2528元。
9.车站国土所2018年业务招待费超支2789元。
10.阳丰国土所2018年业务招待费超支1413元。
11.和兴国土所2018年业务招待费超支995元。
(三)支出手续不规范列支费用7745元。
1.局机关无明细支付招待费两笔金额1020元。
2.国有土地管理所2018年度无明细支付食品福利费2175元。
3.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2018年无明细支付食品款1410元。
4.县土地勘测评估所2018年无明细、无派车单支付租车费1200元,无明细支付差旅费680元。
5.县土地整理中心2018无明细支付食品款看病号3笔合计金额1240元。
(四)未实行公务用车登记制度。
1.2018年局机关未严格执行 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支付加油款合计27笔,金额29626元。
2.国有土地管理所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支付加油款3000元、无明细支付运行维护费3000元。
3.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支付加油款13笔,合计43000元,无明细支付车保养款2650元。
4.县集体土地管理所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支付加油款、车维修等费用58125.72元。
(五)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1.截止2018年底局机关“其他应收款”科目上年结转应收款项19笔,合计金额*******.5元长期挂账。“其他应付款”科目上年结转应收款项7笔,合计金额430237.3元长期挂账。
2.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其他应收款”科目上年结转应收款项18359.2元长期挂账。
3.土地勘测评估所“其他应收款”科目上年结转应收款项左军峰养老保险 10997元,徐付生养老保险 8352元长期挂账。
4.县土地市场服务中心“其他应收款”科目上年结转应收款项魏科2400元长期挂账;“其他应付款”上年结转工会经费 9408.72元长期挂账。
5.县土地收购储备开发中心2018年“其他应收款”科目上年结转应收款项11笔*******元长期挂账;“应付账款”上年结转7笔*******.53元长期挂账。
6.县土地整理中心“应付账款”上年结转10000元长期挂账。
7.凤鸣谷国土所“其他应付款”上年结转案件款 200000元长期挂账。
8.文城国土所“其他应付款”上年结转办公经费2000元长期挂账。
9.沈寨镇国土所“其他应收款”上年结转财务借款8000元长期挂账。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遂平县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对超预算支出的问题,要求单位加强预算编制质量,并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对业务招待费超支的问题,责令单位加强管理,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开支,防止浪费;对支出手续不规范的问题,要求遂平县自然资源局责令改正;对未实行公务用车制度的问题,要求自然资源局责令完善公务用车登记制度;对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责令遂平县自然资源局尽快清理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遂平县审计局建议:
(一)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的学习,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各项收支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度预算执行,合理安排各项资金,严格执行相关的财务法律、法规。
(二)加强对办公经费、三公经费开支的管理,完善财务报销制度,加强监管,加强票据管理,压缩业务招待费用、车辆以及其他费用开支。
(三)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加强对支出票据和手续的审核与把关,在支出合规合法的同时,取得合规合法的支出票据,同时规范支出手续。
(四)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属于支出的款项要按照资金的性质予以列支;形成呆账的应收款项应按照程序及时审批、妥善处理;其他应收款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收回,不得长期挂账。
五、张云峰同志的整改情况
目前,针对超预算支出问题,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使用资金;针对支出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对不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票据不予报销;针对业务招待费超支的问题,对业务招待费加强了管理,杜绝类似行为发生;针对未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单位完善公务用车登记制度;针对往来款挂账未清理的问题,遂平县自然资源局加强了对往来资金的管理,对往来款及时核对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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