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高速钢激光选区熔融技术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研制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WH10CG2020FW8861 二、项目名称: 繁昌高速钢激光选区熔融技术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研制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机研标准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杨雁路88号 中标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繁昌高速钢激光选区熔融技术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研制服务 服务范围:围绕当前增材制造(3D打印)领域国际、国内标准发展趋势,投标人结合繁昌区3D打印产业发展需求和已有基础 服务要求:(1)依据《标准化法》对国家标准的定位,系统分析繁昌区增材制造(3D打印)产业情况,凝练可以转化为国家标准的繁昌区优势技术; (2)运用标准化的理论和方法,按照GB/T 1.1规定,指导繁昌区研究形成材制造相关国家标准草案不少于5项; (3)结合国家标准申报要求,编制形成标准立项建议书等有关配套文件; (4)为繁昌区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形成标准报批稿。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孙文明、张红、陈蓓蓓、胡南洋、陈金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执行。 收费金额:1655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2、无效投标单位:无 3、中标单位业绩公示:详见附件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座四楼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春谷3D打印智能装备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繁昌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芜湖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海螺商务楼北楼4-5层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邰梦琴 电 话:159*****24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4、中标单位业绩 5、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