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恒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那坡县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恒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那坡县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广西恒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那坡县公安局的委托,于2020年12月11日就那坡县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那坡县公安局装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BSZC2020-J1-260197-GXHY
三、采购信息公告的时间:2020年12 月8日至2020年12月10日止
四、竞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1日09时30分
五、成交结果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六、成交结果:
成交人为:广西泰瑞兴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为:人民币伍拾陆万肆仟元整(¥564,000.00),
交货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成交人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33号凤岭名园7号楼1单元1003号。
七、评标小组成员名单:韦运忠、卢秀英、黄禹华。
八、采购单位:那坡县公安局。
九、采购代理单位:广西恒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联系人:农向阳联系电话:136*****42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何达满 电话****-*******
十、说明:
1、投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恒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如对广西恒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广西恒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电话/传真:****-*******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规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诉,不予受理。
十一、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要求,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捌仟肆佰陆拾元整(¥8460.00元)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 。
广西恒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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