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鹿镇周村自然村给水、排污工程中标结果
虎鹿镇周村自然村给水、排污工程中标结果
虎鹿镇周村自然村给水、排污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2012第(319)号
虎鹿镇周村自然村给水、排污工程于2012年12月6日完成评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已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现根据《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 虎鹿镇周村自然村给水、排污工程 | 招标人 | 东阳市虎鹿镇新周村村民委员会 | |||||||
代理机构 | \ | 代理人员 |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名次 | 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经理 | 工期(天) | ||||||
1 | 浙江省东阳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公司 | 胡嘉阳 | 2013年4月30日前 | |||||||
2 | 浙江臻泰建设有限公司 | 陈升浪 | 2013年4月30日前 | |||||||
3 | 浙江省东阳市舜禹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 | 陈玉叶 | 2013年4月30日前 | |||||||
废标原因及依据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 | 废标依据 |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本公示期限为三天,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请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限内向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投诉(投诉联系电话****-********,投诉书及投诉证明材料清单样式请在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凡超过投诉时限及投诉人未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必要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东阳市虎鹿镇新周村村民委员会
201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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