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传染病院_微量医用一氧化碳检测仪_HGC[2020]0532成交公告

鹤岗市传染病院_微量医用一氧化碳检测仪_HGC[2020]0532成交公告


项目编号:HGC[2020]0532


********">电子评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GC[2020]0532

二、项目名称:鹤岗市传染病院_微量医用一氧化碳检测仪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哈尔滨国云风经贸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新区第四大道远大购物广场A1栋A单元7层16号(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876号4栋1层17号)

11500

4?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合同履行期限

微量医用一氧化碳检测仪

适用气体:医院戒烟门诊,戒烟患者人体肺部一氧化碳检测范围:0.0-50.0ppm检测方式:扩散式工作方式:连续工作指示方式:LCD显示实时数据充电时间:4-6h工作温度:20℃~40℃湿度:15-85%RH无结露响应时间:t≥25s工作时间:≤200小时连续传感器寿命:2年外观尺寸:200mm×55mm×35mm电源电压:DC3.6V(锂电池,1800mAh)

1

11800

合同签订后15日内

********">五、评审专家名单:

序号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

苗青

鹤岗市传染病院

2

王波

中国人民银行鹤岗市中心支行

高级经济师

3

郑升红

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峻德煤矿

高级会计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凭秘钥查询本企业资格、商务、技术评审情况。如供应商对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本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中心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询问和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岗市传染病院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工厂路90号

联系人:王焕春联系电话:182*****693

对本次谈判中的采购需求、评审结果等实体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人负责;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鹤岗市北红旗路28号

联系人:张青、任芷葳 :****-*******

对本次谈判的过程、工作纪律等程序性事项的询问和质疑由项目经办人负责。

十、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检测仪 一氧化碳 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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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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