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便携式文检仪中标结果
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便携式文检仪中标结果
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便携式文检仪采购项目(GDC-****************8)网上竞价成交公告
成交单位: 北京宝捷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便携式文检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GDC-****************8
查看采购公告: 查看公告
采购项目信息
采购人: 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成交供应商: 北京宝捷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萱 刘瑞存 联系人: 耿苒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lori_cheung@hotmail.com 电子邮件: projectina_prc@263.net.cn
开始日期: 2011-07-04 08:25:33 送货地点: 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截止日期: 2012-11-29 08:25:33 到货时间: 采购结果公告后 20 天
纪检监察电话: ***-********
资质要求: 1、产品保修服务要求与货物生产制造厂家原厂标准保修服务相同,质保期要求为一年。2、投标供货商需可提供产品国产化证明,并在签订合同时一并提供。3、出现问题1小时响应,3天内解决问题,否则提供提供替代产品。4、供应商提供上门安装调试并进行产品使用培训,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采购单位备注:
成交供应商报价情况
送货地点: 满足 到货时间: 满足
服务承诺: 1、 质量保证 我司保证中标后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良好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投标书承诺质量保证期内,我司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我司后,我司将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2、交货和仪器安装、调试、验收货物运抵现场后,我公司派遣的安装工程师与用户代表共同开箱验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确保定购的货物与投标的仪器型号一致,每台仪器提供全套说明书。售后服务内容: 1、 保修期内 (1)货物的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以仪器安装验收之日计,售后服务的范围是国内所有城市。(2)质保期内提供7天×24小时技术服务电话,保修期内仪器发生故障,维修工程师将在1小时内响应,3天内解决问题,否则提供替代产品。(3)对更换或修复的零部件从更换或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 (4)维修完毕后填写维修报告,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用户意见,维修报告由双方各持一份备案。 (5)人为和非仪器本身质量造成的故障(如落地磕碰、仪器进水)不在免费保修范围之内。 2、 保修期外 (1)北京宝捷拿公司负责仪器的终身优惠维修和提供优惠的消耗品来源。(2)售后服务的范围是国内所有城市。(3)保修期外如仪器发生故障后,我司包修。公司维修工程师将在2小时内响应,在收到用户寄给我司的故障仪器后,我司工程师将在3天之内修好,并以快递方式发往用户处。(4) 仪器发生的故障,如果维修需要更换零件,公司将只收取零件成本费,不收取工时费及邮寄费用。对更换或修复的零部件从更换或修复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并提供收费清单以供查询。 (5)维修完毕后,维修工程师填写维修报告,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和用户意见,维修报告由双方各持一份备案。 (6)我方可提供产品国产化证明,并在签订合同时一起提供。
供应商简介: (供应商自行录入公司简介,不代表本中心意见)
北京宝捷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06年9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200万元人民币,拥有进出口权,内部设有刑侦器材部、防伪产品部、商贸部、售后部等多个部门。成立至今,北京宝捷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又先后取得了德国雪利(Scholly)公司、白俄罗斯Regula公司、捷克LIM公司、德国HNE公司等国外知名公司在中国的独家代理权,已发展成为一家能够提供全套安全方案的综合性公司。
报价总金额: 34,800.00
采购人意见
中标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金额
北京宝捷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中心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34,800.00元
注:未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报价等信息不再显示;请采购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书面采购合同,
时间最晚不得超过采购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采购中心感谢各方的积极参与。如有问题,请联系服务热线***-********、49、84。
网上竞价平台自动选择原则
网上竞价按照满足竞价需求、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按以下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确认:
(一)报价低的排序在先;
(二)报价相同,按报价时间的先后排序。
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应遵循的原则
采购人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时因遵循以下原则:采购人应按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确认排名第一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可按照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选择排名在次的候选人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此类推:
(一)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二)排名在先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人的竞价要求的,采购人可拒绝该中标候选人的报价,但应对拒绝原因予以详细说明。
提示:
中标资格被拒绝的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平台中公告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或其政府集中采购管理部门反映,也可在平台中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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