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人民医院工作服及布类洗涤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人民医院工作服及布类洗涤服务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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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人民医院工作服及布类洗涤服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力洁洗涤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苍溪县陵江镇武当工业园区(林安木业内) | ||
中标(成交)金额 | 下浮5%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名称:苍溪县人民医院工作服及布类洗涤服务;服务范围:苍溪县人民医院;服务要求:1、洁净度要求:(1)符合医院衣物、布类洗涤行业标准和医院感染管理要求(《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2)清洁织物外观应整洁、干燥、无异味、无破损、无异物,表面PH应达到6.5-7.5。微生物指标:细菌菌落总数≦200CFU/100m2。不得检出大肠杆菌和金色葡萄球菌(每年提供两次由市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对洗净衣被消毒效果的检测报告,达到相关标准)。(3)符合医疗织物洗涤行业标准和医院感染管理要求。(4)织物洗涤时必须漂洗透彻,避免洗涤剂残留而出现泛黄或触摸织物表面 有黏涩感。(5)在洗涤过程中采用弱酸溶液中和洗涤过程中的碱,使洗涤中的PH值下降, 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技术规范。(6)因洗涤不当造成织物损坏,变色、丢失、原价赔偿。2、缝补要求:(1)医护人员工作服及病人衣服如出现缺失纽扣或者破损的,应及时规范缝补。(2)手术衣物、布类如有破损,应及时缝补,缝补针迹要求均匀、整齐。(3)破损衣物需要缝补的,应在交接时向采购人提供补衣单,标明名称及数量,缝补时间不得超过2天。3、织物洗涤消毒要求:参照《WS/T508-2016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执行。(1)脏污织物:1.1遵循先洗涤后消毒原则。1.2根据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应分机或分批洗涤消毒。1.3新生儿科、普儿科应专机洗涤消毒,不得与其他织物混洗。1.4医务人员工作服、值班室被服单独洗涤消毒。1.5手术室、产房织物单独洗涤。1.6我院衣物不能和其他医院的衣物混合洗。(2)感染性织物2.1专机洗涤消毒。2.2参照WS/T367 规定根据感染性织物使用对象和污渍性质、程度不同使用适宜的消毒灭菌方法进行处理。2.3特殊感染的感染性织物应先消毒或洗涤。4、洗涤剂要求根据不同的洗涤质量要求,选择适宜的合格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格洗涤产品,不得使用假冒、伪劣商品。如有发现使用假冒、伪劣洗涤商品,医院有权向供应商追讨赔偿或终止其合同。5、衣被晾(烘)干、熨烫、摺叠、储存要求:对工作人员和病人衣被,一般污染和传染性洗涤消毒后要分区晾(烘)干、熨烫、摺叠、储存,不得混杂,熨烫时要特别注意曾受或易受污染之处,儿科、妇产科、手术室的衣被应有专用烘干、熨烫、摺叠、储存衣被处,不可与其他衣被混淆。6、洗净衣被质量要求:(1)洗净衣被要做到无异味、无臭味、无污渍、无血渍、无异物、无破损;(2)对有破损、掉纽扣的衣物进行修补。注: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医院各类被服洗涤过程的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污染。采购人将不定期对成交供应商洗涤程序及洗涤后的布类质量进行检测,若属于成交供应商洗涤程序不当或不按质量交货而导致交叉感染,成交供应商应赔偿经济损失和承担法律责任。采购人将所有医疗被服、布类交成交供应商洗涤保洁,破损的缝补,做到每一件布类返回后即能投入使用。7、衣被收集运送工具配置要求(1)运送车辆:接衣和送衣使用不同运送机动车,采取封闭式运送。禁止用同一辆车将清洁、污染衣物混合运送;并有明确标志、每日进行清洗消毒。(2)运送通道:必须按我院规定的洁污专用通道装卸衣被,不得交叉通行;(3)收送衣被:分类收集医护工作人员衣被、新生儿科、病房织物、手术室产房织物、传染病病人使用的织物等,不得混装。衣被收集袋或箱应保持密闭。所有清洁织物按以上5类分类密闭送回,衣被收集袋或箱应一用一清洗消毒;服务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张德勇、陈正凯、杨和平(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代理服务相关费用按照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和采购代理协议约定,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1425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供应商在采购人设置的最高单价限价的基础上按下浮比例报价,该下浮比例将作为项目后期结算的计价依据,成交供应商报价为:下浮5%。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苍溪县人民医院 | ||
地址: | 苍溪县兴贤街12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135*****18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琪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苍溪县解放路东段382号3栋2单元301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187*****64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杜先生 | ||
电话: | 135*****185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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