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自来水公司二厂公租房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常宁市自来水公司二厂公租房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常宁市自来水公司二厂公租房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二次)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以下3名中标候选人(排序),现将相关信息予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常宁市宏辉建筑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衡阳市经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一玖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深圳市物业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衡阳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联合体成员: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设计费用为 13万元;施工部分工程施工费按湘建价【2014】113号文件计相关配套文件全额计取工程直接费、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及税金;但管理费及利润只计取一部分(管理费和利润根据工程类不同按常宁市财政局常财评【2019】176号文件《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标上限值费用标准及招投标、采购降点实施管理办法》分类计取,人工工资按湘建价【2019】130号文件衡阳地区工资标准计取),按以上取费规定计算总价的88.90%(工程结算不得突破工程概算)

设计费用为13 万元;施工部分工程施工费按湘建价【2014】113号文件计相关配套文件全额计取工程直接费、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及税金;但管理费及利润只计取一部分(管理费和利润根据工程类不同按常宁市财政局常财评【2019】176号文件《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标上限值费用标准及招投标、采购降点实施管理办法》分类计取,人工工资按湘建价【2019】130号文件衡阳地区工资标准计取),按以上取费规定计算总价的91.20%(工程结算不得突破工程概算)

设计费用为 13万元;施工部分工程施工费按湘建价【2014】113号文件计相关配套文件全额计取工程直接费、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及税金;但管理费及利润只计取一部分(管理费和利润根据工程类不同按常宁市财政局常财评【2019】176号文件《常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标上限值费用标准及招投标、采购降点实施管理办法》分类计取,人工工资按湘建价【2019】130号文件衡阳地区工资标准计取),按以上取费规定计算总价的91.17 %(工程结算不得突破工程概算)

工期

365日历天

详细评审

得分情况

总分

92.76

80.16

79.90

投标报价(0.15)

14.75

14.74

14.75

设计建议书(0.35)

30.05

24.50

20.20

施工方案(0.20)

18.26

14.54

17.40

项目管理机构(0.15)

14.40

13.50

14.55

信誉(0.10)

12.00

10.00

10.00

信用评价(0.05)

3.30

2.88

3.00

项目

经理

姓名

陈建国

谭振华

曾令芳

证书编号

********4797

********736

********8074

设计负责人

姓名

黄清华

左海波

王成

证书编号

********9

********8

********6

进入投标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情况-施工方案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评委6

评委7

1

联合体牵头人:常宁市宏辉建筑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衡阳市经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92

86

90

95

99

87

90

2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一玖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深圳市物业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66

76

68

74

83

73

69

3

联合体牵头人:衡阳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联合体成员: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90

79

87

84

96

85

88

进入投标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技术标得分情况-设计建议书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评委1

评委2

评委3

评委4

评委5

评委6

评委7

1

联合体牵头人:常宁市宏辉建筑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衡阳市经纬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86

82

89

90

87

82

85

2

联合体牵头人:湖南一玖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深圳市物业国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73

70

77

70

66

64

70

3

联合体牵头人:衡阳县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联合体成员:广州亚泰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60

71

50

59

58

44

62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三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关于印发<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19〕294号)提出异议或投诉。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将确定以上中标候选人中的第一名为中标人。

招 标 人:常宁市自来水公司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衡阳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监管部门: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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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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