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办案器材设备中标结果

公益诉讼办案器材设备中标结果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XJ-********0161-1
采购人(全称):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湖南安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询价
(2)项目名称: 长沙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器材设备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0161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公益诉讼办案器材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详见附件1588866
合计金额小写:588866
合计金额大写:伍拾捌万捌仟捌佰陆拾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单价

数量

合计

备注

1

实验室管理系统

南普

NP-SYS9002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39587.00

1台

39587.00

/

2

钢玻试剂架

南普

定制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950.00

2台

1900.00

/

3

万分之一天平

南普

FA224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2900.00

1台

2900.00

/

4

实验室废弃物暂存柜

南普

NP-FY2T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3800.00

1台

3800.00

/

5

净气型通风柜

南普

TFG300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28000.00

1台

28000.00

/

6

钢木实验台

南普

定制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2000.00

3米

6000.00

/

7

功能柜

南普

定制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2600.00

2套

5200.00

/

8

超纯水机

普力菲尔

FST-I-10SL

上海富诗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9000.00

1台

19000.00

/

9

样品和试剂低温存储设备

美的

BCD-230WTPZM(E)

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3000.00

1台

3000.00

/

10

超净工作台

南普

SW-CJ-2D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7600.00

1台

7600.00

/

11

安全岛(室内)

南普

NP-SC202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4500.00

1台

4500.00

/

12

PP酸碱柜

南普

NP-PP101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

1台

3000.00

/

13

公益诉讼取证勘查箱

南普

ZJP-03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49000.00

1台

49000.00

/

14

便携式食品综合分析仪

南普

NP-3000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42500.00

1台

42500.00

/

15

多功能声级计

爱华

AWA5688

杭州爱华仪器有限公司

14700.00

1个

14700.00

/

16

多参数水质测定仪

南普

NP-T5000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42800.00

1台

42800.00

/

17

手持式固废重金属仪

浪声

TrueX 760

苏州浪声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209000.00

1台

209000.00

/

18

实验室常用器材包

南普

定制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8000.00

1套

8000.00

/

19

食品安全检测试剂包

南普

NP-SJ01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4500.00

1套

4500.00

/

20

水产品快速检测包

南普

NP-SCPX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5500.00

1套

5500.00

/

21

保健品快速检测包

南普

NP-HCX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8000.00

1套

8000.00

/

22

离心机

南普

TG16MW(Ⅱ)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14800.00

1台

14800.00

/

23

电热恒温干燥箱

南普

101-1BS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3300.00

1台

3300.00

/

24

超声波清洗器

南普

KQ5200E

杭州南普科技有限公司

5700.00

1台

5700.00

/

25

彩色打印机

奔图

CM2200FDW

珠海奔图打印科技有限公司

5899.00

1台

5899.00

/

26

便携式彩色打印机

爱普生

WF-100

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490.00

2台

4980.00

/

27

纽扣式执法记录仪

HWT

VD5000ll

深圳和为泰科技有限公司

2100.00

2台

4200.00

/

28

公益诉讼线索发现系统

极光

定制

安徽省极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41500.00

1台

41500.00

/

包合计

/

/

/

/

/

588866.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1)交货时间及地点

1.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日后7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1.2交货地点: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2)售后服务

2.1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成交供应商在接到用户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4小时到达用户现场予以维修。

2.2成交供应商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单位有权拒收该货物,成交供应商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成交供应商逾期交货处理。成交供应商拒绝更换货物的,采购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2.3在质保期内(免费质保贰年),如有制造质量问题或技术缺陷,成交供应商应予免费更换,以保证采购人工作及时正常运行;在采购人使用的前三个月,同一设备出现第二次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应予免费整体更换。质保期内每年提供2次现场勘查取证和快速检测培训。

2.4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免费培训2名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成交供应商负责培训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证书。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人民检察院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产品运输、保险及保管

1.1 成交供应商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1.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3 成交供应商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通知采购单位,以准备接货。

1.4 货物在交付采购单位前发生的风险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5 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成交供应商送达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成交供应商同时需通知采购单位货物已送达。

1.6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产品安装调试

2.1成交供应商负责完成本项目安装调试。

2.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2.3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888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 ,到货40%并初验后付40%,第二次,全部到货并通过终验付款55%,第三次 质保期满后付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货物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凭成交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票一次付清。,该期为履约验收期4.2收款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路支行(湖南安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09)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验收程序
采用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在交货验收时提供给采购人,原厂认证工程师负责现场安装技术指导;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公益诉讼勘查取证及公益诉讼系统相关的设备厂家具有公益诉讼建设与服务经验,可准备相关资料备查。

(2)项目质保期要求年全免保修。其中公益诉讼线索发现系统(公益诉讼小程序)的云服务器服务费第一年免费,公益诉讼线索发现系统(公益诉讼小程序)的云服务器服务费35000元/年。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终生维修,免费升级,在质保期内采购方每次有案件需要检测时,成交供应商须提前派出具有相应资质(具有快检或取证勘查经验)的工程师到现场提供技术支撑。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

(2)供应商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采购单位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采购单位。

(3)采购单位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成交供应商需负责安装并培训采购单位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采购单位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采购单位才做最终验收。

(4)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验收由采购单位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提供的性能指标、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进行验收。

(6)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供应商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7)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5)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7)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一、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二、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11.其他条款

一、合同的变更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

二、合同中止与终止

合同的中止

(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终止

(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

(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

三、合同转让和分包

(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

(2) 乙方未在响应文件中说明,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合同的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3) 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

三、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

(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乙方(公章):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路376号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市雨花区人民路朝阳银座1221-1222
法定代理人:盛智法定代理人:杨刚
委托代理人:颜雨田委托代理人:胡顺平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器材 办案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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